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创业理财 > 正文
 

个人创业可获优惠政策 三年免缴地方性税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0:10 文汇报

  读者陈女士来电询问,她想自己创业开一家店,听说个人创办非正规劳动组织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但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咨询,有没有这方面的专家作些指导。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规定: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综合劳动力可以组织起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小规模的经营,成立非正规劳动组织。

  开办非正规劳动组织者,可到经营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免缴地方性税费、社会保险缴费优惠、开业贷款担保与贷款贴息、免费创业培训与岗位技能培训、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优惠政策。

  申请开业贷款担保可向非正规劳动组织所在地区县开业指导中心提出。开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的专家志愿者们还可以门诊式、会诊式、上门指导、一帮一结对子和网上指导等方式为开业者提供服务。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创业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