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卡年费一年超亿元 对强制性账户有失公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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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8:19 中国消费网 | |||||||||
借记卡收年费、小额账户收费,近来银行的收费公告一张接一张,让人们摸不着头脑。继招行刚宣布对小额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后,交行也宣布了新的收费规则。昨天,农行上海分行宣称将于3月25日起对金穗借记卡收取10元年费,相比已经开始收取年费的其他银行,工资卡、房贷还款卡等均在农行收费范围之内。 从去年开始四大国有银行在北京地区已经执行了工资卡、还贷卡缴年费的收费新政
面对众多的银行账户收费,消费者往往一头雾水“我的卡已经缴了年费,为何还要缴账户费?”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家银行的收费内容和标准几乎都不一样,因此不少市民将年费与账户费混淆。按现在多数银行的收费方案,年费主要针对借记卡,而账户管理费针对的是储户在银行的资金量,低于银行设定的金额,则按季或按月收费。 专家指出,对于银行的单方面收费决定,不管其行为是否合规,至少还给消费者一个选择的权利,不愿意支付卡片费用的持卡人可以选择销户。但“工资卡”是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的银行借记卡,而非市民自愿办理的。一般的上班族没有权利选择发工资的银行,银行收费之后工资卡当然也不能退卡,对这部分卡片收年费就变成了一种强制行为。银行是与单位签约,却把年费转嫁到个人,显然有失公允。 (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