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保险又是如何被退掉的呢?对于退保程序,各方都认可的事实是,江泰经纪最终把保单退给了保险公司。法院又通过调查并推定是方晔把保单退保给了江泰经纪,倪洁退保给方晔,可以说,倪洁、方晔、江泰经纪、保险公司在未经王振曦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撤销了他投保的车辆保险合同。
有意思的是,在这个极为复杂的保险代理链中,前后过程的当事方都只是认识上、下
家,而和其他方没有联系。
保险费层层盘剥后被“榨干”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王振曦不断地增加被告,最后在2005年8月2日法庭第三次庭审时,案件的被告已经达到了7个,嘉义汽销被列为第一被告,倪洁为第二被告,浦东经纪为第三被告(由于方晔的代办行为纯属个人行为,并未代表浦东保险经纪公司办理这起业务,因此,浦东经纪和本案没有直接关联。)江泰经纪为第四被告,保险公司为第五被告,银行为第六被告,方晔为第七被告。
在法庭上,王振曦面对着坐在对面被告席上黑压压的两排当事人,不禁感到困惑,为什么自己购买保险,要“劳驾”那么多人呢?这个利益怪圈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嘉义公司在收取了王振曦12044元保险费后,按照40%~60%返扣的“行规”,扣下了其中的7525元。交给倪洁4519元。倪洁又扣下了自己的中介费用后,把剩下的4404元交给了方晔。而方晔并没有马上和江泰经纪结算王振曦的保费,(因为他和江泰保险是老客户,保险费定期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在江泰经纪向法院提交的和保险公司的业务清单上,记者看到,保费的扣率一直在35%~38%,也就是说,保费经过江泰经纪后还要再被扣掉近40%的回扣。
保险公司则表示,在逾期没有收到费用又接到退回的保险单后,就把这笔保险作了撤保的处理。
经历了这样一番“层层盘剥”,王振曦所付出的高额保险费压根儿还没转到保险公司就已经被“榨干”了,成了零。
“如果不是出了险,那我肯定还被蒙在鼓里呢!”王振曦气愤地说。
吃回扣者为损失担责
经过多方取证,4次开庭长达二年的审理,长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王振曦的损失,嘉义汽车销售公司赔偿7885元,倪洁和方晔共同赔偿4519元,保险公司赔偿5400元,其余诉讼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经王振曦本人的申请,也没有取得他撤销合同的授权,就接受了无权行为人的要求,撤销了保险合同。撤销合同的结果侵犯了王振曦本应享有的保险利益,对此保险公司负有过错责任。倪洁和方晔擅自实施了将王振曦保险合同撤销的行为,不仅使他本应享有的合同权利受到侵害,还使部分尚未支付的保险费下落不明,应当承担责任。
嘉义汽车销售公司在接受王振曦委托办理保险业务后,擅自委托没有资质的个人办理车辆保险,属于违约和缺乏诚信。在收取了王振曦12044元保险费后又私下扣留回扣7885元,造成支付保险公司的保险费严重不足,也是导致其它被告撤销王振曦保险合同的因素之一,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王振曦支付的12044元保险费,因为嘉义公司、倪洁、方晔的私分和导致下落不明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他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王振曦车辆维修费用5400元,由于倪洁、方晔、江泰、保险公司的侵权行为而导致无法获得理赔,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倪洁、方晔和江泰经纪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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