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由家庭出资培养并受益 丁俊晖模式能否复制(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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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7:24 《科学投资》杂志 | |||||||||
“私家制造”有多大收益 将“私家制造”当做一个投资项目的话,最吸引人的莫过于最终的收益。如今,刘翔、姚明成名后动辄数千万元的收入,成为“私家制造”投资模式最大的比较目标之一,也是“私家制造”体育明星的最大动力来源。但“私家制造”真的可以实现这么高的收益吗?
在2005年12月一战成名之前,小丁的收益仅仅能够达到基本持平。从2003年开始,小丁已经在多场比赛中捧到了冠军并获得了奖金,目前为止获得的最大一笔奖金不过是中国巡回赛冠军奖金3万英镑。如果没有广告、品牌代言、厂商赞助的支持,仅靠奖金收入达到投入产出的持平,老丁还需等待一段日子。 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小丁是持外卡参加比赛。根据世界职业台球协会规定,持外卡球手参赛不但不能获得奖金,而且世界排名分也要大大缩水。另外,丁俊晖固然是靠家庭投资培养的,然而其参赛的机会却是国家提供的。要想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就必须参加各级体育运动队,进入体制内生存。个人和民间团体固然可以投资部分竞技体育项目,然而参赛机会却始终捏在国家体育管理部门手里。台球项目也是这样,尽管它并非奥运会项目,国家没有太大投入,但国家体育局小球管理中心还是掌握着“市场准入”的生杀予夺大权。 所以,我们看到,在丁俊晖夺冠后,国家体育局有关领导就站出来意味深长地表态:将对丁俊晖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通令嘉奖,而且小球中心目前不会考虑要求丁俊晖缴纳一定比例的奖金,因为他还没有怎么“赚钱”。言外之意,丁俊晖的“产权”有一部分还是国家的,等以后赚了大钱,体育部门还是可以来分“一杯羹”。于是,丁俊晖模式与“举国体制”的碰撞产生了:在体育部门垄断体育市场的前提下,家庭投资模式的“产权”是不完整的。 更大的悬念 小丁争气,老丁也可以扬眉吐气,这当然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可是毕竟冠军培养几率不可能是100%成功,因此,重金投入后无功而返怎么办?也就成为了“私家制造”最大的悬念。 老丁曾说过,中国有博士成千上万,但是获得世界台球冠军的只有丁俊晖一个。这从另一角度也表明了,家庭投资体育的风险性极大。老丁对小丁的培养可谓是破釜沉舟。但从投资安全性上分析,这样的投资实在要不得。且不说家庭投资体育,一旦投资失败,家庭将陷入没有任何退路的窘境中,即使是举国体制下的奥运冠军,也同样面临尴尬的境地。比如,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男子举重冠军唐灵生,就因为退役后,自己只有小学毕业,一没文化、二没其他专长,即使获得了深造的机会,面对天书一般的课本,不到一年时间他就放弃了。后来唐灵生想开公司,投资17万元成立了一家广告公司,虽然凭着名声做成了一些生意,但不是被人利用,就是让人涮,在商淘金一事无成。而更多像唐灵生一样的世界冠军在退役后人生即一落千丈,也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第二专长,放弃体育后就再也没有其他的谋生技能。好在唐灵生最后选择到山里种柿子,终于种出了名堂,否则他虽是世界冠军,现在也要为吃饭发愁。 可见,家庭投资体育的难度可谓是困难重重,不但要有雄厚的资本支持,精密地选准项目,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并了解自己的孩子是否真正具备冠军的潜质,最重要的是,在培养冠军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到孩子第二潜能的投资,以为孩子筹划更好的未来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