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张培娟)昨日,北京市各家产险和寿险公司正式启用了新版的《投保提示》,新的投保提示书为消费者提示了购买保险时的各种风险。
目前一些保险营销员在推销保险时,一味夸大保险的功能,描绘产品未来可能带来的回报,却对消费者应该了解的除外责任、投保风险等重要条款只字不提。针对这种情况,2004年6月1日,北京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告在销售和服务活
动中应履行的基本告知义务,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注意和了解的事项,以进一步提示消费者谨慎投保,避免因投保过程中的疏忽而产生的风险。
新版投保提示书将寿险原来的5类提示版本,即《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分红型人身保险投保提示》、《投资连结型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万能型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和《银行保险投保提示》合并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统一版本。目前,新、旧两个版本可同时使用,旧版《投保提示》可并行至2005年12月31日。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应该把保单和投保提示书同时交给投保人,但目前有些保险代理人为了推销保单,往往故意不给投保人提供提示书,遇到这种情况,投保人要主动向代理人索要或者拨打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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