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富学生被盗4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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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7:2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部的学生刘璞尉在短短4个多月的时间里,竟盗取同学赵明(化名)储蓄卡中44万元的巨款。日前,朝阳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21岁的被告人刘璞尉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 刘璞尉在位于朝阳区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部就读期间,发现北京同学赵明经济条件很好,储蓄卡里有数目惊人的钱款。2004年7月至11月期间,刘璞尉在该部学生宿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璞尉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刘璞尉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所窃钱款已大部分起获并发还被害人,且其家属帮助积极退缴赃款,故法院对其所犯盗窃罪酌予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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