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大话理财 > 正文
 

太原规定赖账者不得高消费 范围涉及购车购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1: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太原:赖账者不得高消费 限制范围涉及购车购房、出境旅游等,违者可处罚款拘留或追究刑责

  如果没有还清法院判令归还的债务,债务人不得入住高档宾馆、购买高级轿车及出境旅游。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的规定(试行)》,尝试破解执行难。

  接到《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必须无条件执行以下规定:不得在高档宾馆、酒楼、歌舞厅、夜总会、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买高级轿车;不得购置房产和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高档商品和购置高档、大额生活用品;不得出境旅游、度假;不得从事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投资行为;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接到《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的债务人,如有高消费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向债务人送达《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的同时,法院还将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居委会及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房产登记等部门送达《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协助监督函,并公布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及举报债务人。对于举报者,法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目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在整理相关案件,准备向一些赖账者发放《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并在媒体上公布其名单。(记者 鲍丹)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赖帐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