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法官100万 该不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7: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首届“首都杰出人才奖”最近揭晓,在首批5名获奖者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也位列其中。按照北京市此前发布的奖励政策,5名获奖者每人将获得100万元重奖。
据悉,奖金的40%属获奖者个人所得,60%用作获奖者的科学研究经费。巨奖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 38岁的宋鱼水独立办案11年来,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今年,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宋鱼水谈到,她的获奖,和其他人获这一奖项的不同之处在于,自己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实践的是法治精神。但是,这一工作同样有创造性劳动的一面,要做好一个法官,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是离不开创造性劳动的。 无论是宋鱼水本人,还是北京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强调的都是这次“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意义。但是她谈到,作为一名法官也有很多困惑:一是如何过上体面的生活,二是不愧对家人。从目前的实际来看,这两条都做不到,一是法官待遇和薪酬普遍不能保证“体面的生活”;二是因为人手问题,几乎每个法官都不能准点下班,自然会愧对家庭。她说,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应该追求职业理想,但这也是需要物质保障的。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访问学者顾林生认为,法官是国家财税负担的公职人员,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来重奖官员,似有可以商榷的地方。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石志夫教授则持另外的观点。“作为法官,宋鱼水是一名公务员,但她也是北京市的一位公民,她在职责范围内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评为杰出人才,予以重奖,未尝不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