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证券保险业三个反洗钱规定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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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9:49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北京4月12日讯 记者章永哲报道 为规范银行业、证券和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防止利用银行业、证券和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天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单位、个人可于2006年5月8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联系人:吕威,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00,电子邮件:amlrs@pbc.gov.cn,传真:010-88091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