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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系统作用初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09:39 金时网·金融时报

  柳立

  编者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日前强调,征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金融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进步。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2006年,要围绕充分利用和发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深入开展各项征信工作。

  今天本版刊发的相关报道和文章,介绍了我国征信体系特别是个人征信体系目前已开始发挥积极作用的情况,以及对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发展方向的探讨。

  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个人征信系统(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今年1月正式运行。目前,该系统采集了4.86亿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4000多万人,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各商业银行已建立了依托该数据库的信用风险审查制度,将查询申请人信用报告作为个人信贷审查的固定程序。该数据库在提高审贷效率、方便广大群众借贷、防止不良贷款、防止个人过度负债,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方面开始发挥积极作用。最近,央行整理发布了个人征信系统应用的部分典型案例。

  一、信用良好可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案例1:某银行在审查1笔120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时,通过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在他行有1笔23万元的贷款,还款付息正常。查询结果与客户本人声明相符,间接证实了客户的信用度。该银行再结合客户的抵押物、还款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很快做出发放此笔贷款的决定,贷款额度确定为100万元。原来需1个多月的贷款时间缩短为2个星期。

  二、有助于商业银行做出灵活的贷款决策。

  案例1:某客户在中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人员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发现,该借款人过去在其他银行办理的一笔贷款曾经出现过逾期(指到约定还款时间而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下同)半年的情况。鉴于该客户个人经济状况良好且已将该贷款结清,中行同意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但是提高了首付款的比例。该客户非常后悔自己过去的失信行为,提高了还款的自觉性,没有再出现过不良信用记录。

  案例2:某客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某分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成数为6成,经客户授权银行查询其信用报告后发现,申请人虽无贷款记录,但是其配偶有多笔住房贷款记录,贷款余额达140万元,虽然申请人夫妇双方的职业较为稳定且收入较高,但是浦发行出于负债人整体负债水平和还款的比较分析,决定将其贷款成数降为5成,以规避风险。

  三、帮助商业银行了解客户在异地、他行的借款以及还款记录,客观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规避潜在风险。

  案例1:2005年4月,某客户到工商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7万元,个人消费贷款审批中心接到贷款申请后,信贷员随即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对该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发现该客户除在工行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24.8万元外,在另一家银行还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31.3万元,且已逾期15次、拖欠贷款本金4.41万元,拖欠时间超过180天。鉴于该客户存在严重的不良记录,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审批中心做出了拒贷决定。

  案例2:中国银行某分行受理申请中银信用卡,经该客户授权查询信用报告后发现,申请人在三家银行有准贷记卡,并都存在逾期或透支时间较长的情况,且目前逾期总额近两万元,最长期限达到212天,故中行拒绝了该客户的信用卡申请。

  四、有助于商业银行全面了解客户及其家庭的总体负债情况,客观评价客户的还款能力,规避潜在风险

  案例1:建行某分行在审查某客户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查询建行内部业务系统发现,该客户及其配偶在建行已各有一笔贷款,余额为114.50万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及其配偶在其他商业银行还有11笔个人住房贷款,而且都发生在近一年内(其中2005年2-5月就有7笔,金额为237.50万元),总贷款余额约696万元,月还款额共计87000余元,与其收入相比,偿还能力明显不足。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13笔贷款,虽然还款记录正常,但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短期内连续多笔贷款购房的行为已经不属于个人住房消费,具有明显的投机倾向。

  案例2:某客户于2006年1月6日向光大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金额19万元,期限180个月,填写了贷款申请书及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授权书。经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其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1笔,金额21.4万元;个人汽车贷款1笔,金额17.3万元。这两笔贷款,客户每月共需还款6888元,而该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显示家庭每月总收入为4311.2元。同时该客户办理的个人汽车贷款有逾期5次的纪录。综合以上情况考虑,光大银行某分行认为该客户申请1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有一定困难,因此不同意发放此笔贷款。

  五、有利于商业银行核实借款人真实身份

  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商一次性向广发银行某分行上报客户按揭贷款10笔,从申请资料上来看这10个客户的工作单位各不相同,打电话核实也没有发现问题。但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发现这10位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都是该开发商。经再次核实,证明这是开发商为了融资而虚报的一批假按揭。

  案例2:某开发商工作人员带着5份个人贷款申请材料到建行某分行申请个人贷款,金额共计800多万元,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这5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发现了很多疑点。(1)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该批借款人的工作单位为该开发商或其关联公司,其中2人的工作单位与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不一致;(2)这5人在其他商业银行已有700多万元贷款余额,且日常收入达不到已有贷款的还款要求;(3)这5人都有过欠款记录。经分析,这5份个人贷款申请有很大的套贷嫌疑。当该行经办把这些疑点向该开发商工作人员询问时,该工作人员无言以对,主动要求撤回申请报告。

  案例3:2005年三季度,建行某分行接待了一名准备办理个人贷款的客户,建行审贷人员在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时发现此人在其他银行已经有10万元贷款,目前余额为6万元,但该客户矢口否认此项贷款,并对此提出异议查询。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调查协调,结论是他人利用该客户证件在其他银行办理了该笔贷款。

  六、有助于商业银行回收逾期贷款

  案例1:重庆市某客户曾在某银行的一支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15万元,但该笔贷款累计出现27次逾期未还的记录,已进入该银行的不良贷款名单。2005年,该客户向该银行的另一支行申请个人贷款时,得知个人征信系统已开通,因而立即将原拖欠的贷款全部结清。

  七、有助于银行了解借款人为他人担保情况

  案例1:某客户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5年,家庭收入月均3400元,符合该行贷款条件。经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申请人同时为他人担保一年期贷款5万元。一旦需要履行担保责任,将影响按时偿还每月还款,存在潜在的风险,该行拒绝了该笔贷款。

  案例2:某借款人为私人公司老板,在建行某分行申请贷款金额39万元。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建行发现其为他人承担了11万元的担保,后给予其贷款35万元。

  八、有助于防范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

  案例1:2005年9月,福建省某公司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中小企业贷款200万元,以其房产作抵押。信贷人员考虑到小企业多为私人公司,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将直接影响到企业信用,于是,对该公司股东个人资信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其中一名股东在两家银行都有个人住房贷款,且存在12次逾期记录,该股东本人2005年4月的借款,就出现4次逾期记录。经过核实和讨论,该行最终做出拒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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