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出台长沙版 经济适用房一房一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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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11:54 潇湘晨报 | ||||||||
今后,长沙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再也不用繁琐地算价格了。6月7日印发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指出,经济适用房将实行一房一价,取消现有的户控内、户控外价格和配套设施附加费,单套户型面积严格控制在60-80平方米。 根据通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还将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的商品房比例,实施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
“新政策中关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新规定,是针对新批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在售的经济适用房仍然按原有规定执行。”长沙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解释说。 不再分户控内、外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按3%的利润率审定销售基准价格,开发商可在此基础上按不超过5%的上浮幅度销售。 “以后经济适用房我们只批一个销售价格,不再分户控内、外价格。同时经济适用房小区内不再有商品房价格。”长沙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说。此前由于经济适用房面积较大,长沙市实行户控内、户控外和商品房三种价格,市民购买时计算比较繁琐。长沙以前经济适用房计价政策为:购房总价款=户控内面积×户控内指导价+超户控标准25平方米内面积×户控外指导价+契税+配套设施费。一般城市居民及职工购房户控面积65平方米,中级职称(科级)75平方米,高级职称(处级)85平方米。 普通商品房控制在120平米以下 通知指出,停止审批容积率在0.8以下低密度的高档住房建设项目,并严格控制审批其他高档住房建设项目。 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要优先并加快审批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之间,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廉租住房户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租金标准由长沙市物价局会同长沙市房产局审定。 对于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市建委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建立全市房地产预警系统 通知指出,长沙市政府将成立以分管房地产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稳定住房价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稳定住房价格管理工作。即时披露有关房地产开发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对房地产价格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监控,及时处置和防范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 逐年提高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比例,年度商品住房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结构比例将由市政府对外公告。本报记者 文 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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