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高回报理财有陷阱:自夸年息8%不提40年才返本

2013年07月03日 08:07  解放日报 

  称“股市有消息月增值达六成”

  自夸年息8%却不提“40年才返本”

  当心“短期高回报理财”背后有陷阱

  ■ 本报记者 栾吟之

  最近的“钱荒”风波,让一些银行处于资金饥渴之中,为此纷纷发售“年化收益率”高于以往的理财产品。然而,有不法分子借机利用“短期高回报”、“低投入高收益”等幌子为诱饵,大肆诈骗钱财。业内人士提醒市民,遇到有人推销“高回报”类型的理财产品,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方核实情况,慎重购买,切勿因一时心动而轻易将钱财交付给推销者。

  保险业务员虚构理财产品诈骗8人

  保险业务员董某利用身份虚构高回报率、加送金条的短期理财产品,诈骗多名客户的钱财。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一万元。

  今年1月10日,家住宝山的丁女士至宝山公安分局报案,称被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董某诈骗。原来,2012年6月5日,董某联系了曾向其购买保险的丁女士,表示公司有一款新推出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回报非常高,并可加送金条。丁女士听后颇为心动,便交给董某20000元用于购买该理财产品。没过几天,董某还交给丁女士一个5克的黄金锁片作为赠品以及理财产品的发票。见到发票及实物回报,丁女士更深信不疑。

  半年后,丁女士接一条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您的短投2万零4百元整已到期,公司将于5个工作日内打入您平安账户内”,落款为董某。然而等了近半个月,丁女士仍未收到款项。直到今年1月10日,她到保险公司询问,得知董某虽为该公司业务员,但公司已经长期无法联系到该人,公司也没有上述短期投资产品,短信亦非公司所发。

  公安机关接报后开展侦查,发现除丁女士外,还有7名被害人也被董某以类似手法骗取了钱财。

  “理财套餐升级”诱骗市民50万元

  近年来,虚构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诈骗钱财的案件为数不少。

  浦东新区发生过一起以所谓“内部消息暗箱操作股票”为诱饵诈骗钱款的案件。骗子姚某打着“国泰君安”的旗号自建网站,发送短信推销虚构理财产品,称内部消息暗箱操作股票,一个月能增值60%。孙女士根据短信登录网站购买了数万元理财产品,还支付2万元“保密押金”。没几天,其账户内果然收到退回的保密押金和“股票收益”1600余元。此后,骗子不断以套餐升级为名,要求孙女士增加投资额度,孙女士陆续向对方账号汇款50万元,但再也没有获得任何收益。

  还有一起案件中,七旬老人在银行门口遇到设摊的“保险公司职员”。他们对老人宣传一种带“储蓄性质”的产品,利息高达8%。老人听到“储蓄”两字,以为是银行的一项业务,便签字购买,当场交了10万元。可家人拿到正式合同仔细研究后才发现,这笔钱竟然要存40年才能全额收回本息。此类夸大收益、带有“骗保”性质的事件,大多在老年人身上“下套”。

  维权不易,消费者需扎紧自家钱袋

  “消费者想要维权并非易事。”据律师介绍,类似事件举证非常困难,往往难寻骗子踪迹。同时,消费者已经落笔签字,合同有效,因此要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难度很大。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遇到推销各类金融产品的时候,消费者千万不能随便签字。市民尤其要提醒家里老人注意,购买金融产品前一定要告知子女,不要轻易使用网上银行汇款,尤其不能汇款到私人账户。

  对于正规的保险产品来说,客户都可以在10天“犹豫期”内退掉,避免损失。一旦发生投保后退保困难的情况,客户可以向银监局投诉,但须提供书面文字说明、保单复印件等资料。即使可以退保,客户也会承担相关退保费用,合同生效时间越长,本金损失就会越大。

  检察官也建议保险公司进一步改进制度,加强对人员、相关文书票证的监管,有力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吴玉慈:天下富人一样贪
  • 倪金节:全国住房信息联网难在哪里
  • 张卫星:我赌股市大跌赢了30桌饭
  • 陈序:警惕房价上涨再成预期
  • 王绍东:应降低存款准备金和利率
  • 钮文新:这次的股灾谁负责
  • 张庭宾:中国金融危机可能在2013触发
  • 章玉贵:李克强冰冷手术刀解剖经济
  • 水皮:美元摁住了人民币的命门
  • 周彦武:明末城镇化导致的粮食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