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常见的非法集资:大张旗鼓虚造声势引存款

2013年07月01日 08:18  北京商报 微博

  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要案频发,形势不容乐观,作为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本刊特别设置系列报道,为您揭示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

  “说到底全凭一张嘴”,非法集资的另一个典型手段就是虚假宣传造势,开网站、办公司、发广告、请明星代言,说到底就是离不开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手段: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案例:陈某等人在2004年12月成立四川加加连锁投资有限公司,本来是一家做商品批发、零售等业务的公司,却从2005年3月开始疯狂圈钱。在没有真实资金投入的情况下,该公司响亮地打出了“整合成都市保健品市场”的口号,虚构公司投资拍摄电视剧、开发矿山、企业上市,虚假宣传连锁超市利润大、回报高,采取“加盟经营”方式,与投资客户签订协议,约定合作到期后收购股份,投资者可获高额回报。2007年4月,这起非法集资案案发,陈某等14人共非法集资诈骗8600余万元,仅报案的受害群众就有2711人,无法返还数额高达6700余万元。

  商报点评:有些人是无意中卷入了非法集资的陷阱,而有些人则准备了好久去铺设陷阱,以为披上公司的“合法外衣”,干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不会被发现,却最终还是东窗事发。这类高端的非法集资更容易让投资者受骗,所以在投资某些公司时,除了资质外,还要了解企业所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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