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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疑被理财产品忽悠 收益不如定存利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9日 10:2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刘晨玮)3年前在银行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如今到期时才知道,所得收益竟不如3年定期存款的利息。昨日,汉口居民谢女士为此烦恼不已,她认为自己被银行保险产品“忽悠”了。

  3年前,谢女士去汉口二七路一银行办理存款时,在银行工作人员热情推荐下,购买了一款银保产品。谢女士被告知,该产品年利率高达5.1%,且这款产品兼具储蓄、保险双项功能,3年后就可取出本息。于是,谢女士一次性存入37000元。

  上周,这款理财产品到期了。谢女士前去取款时,却被告知,她只能拿到1070元的利息收益。谢女士算了算,如果她把这笔钱办成3年定期存款,按当时利率5.4%计算,她可获得5994元的利息收益。收益差别如此之大,这产品还能叫做“理财产品”吗?谢女士十分气愤,“这不是在忽悠人么?”

  前日,记者陪同谢女士来到该行。负责这款理财产品的刘经理解释,这款产品规定,“初始费用在进入账户前需一次性扣除10%。”即谢女士的存款先被自动扣费3700元,存入账户时变为33300元。所谓“初始费用”,就是保险公司收取的经营成本费用,自客户购买产品的第二年起至第十年,公司会将3700元逐渐返还。

  但谢女士坚称,当时,推荐人员并未告诉她有这样一条规定,否则,她根本就不会购买这样的“理财产品”。

  双方交涉半天,未达成一致意见。谢女士只好取出本息回家。

  业内人士提醒,银保产品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属于有盈利性质的理财产品,但确有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模糊关键字眼,因此,客户应谨慎购买,看清详细条款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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