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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心理误区 近六成市民不愿领取失业保险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6日 14:29  长江商报微博

  面对突然的失业,经济困难期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国家对于民众工作生活的一种政策保障。然而,近日,网易在网上发起了一项关于“你会不会去领失业保险?”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37.05%的网友选择领失业保险,而剩下的六成以上网友选择不领失业保险。调查方对被调查的对象进行过访问,不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因基本集中在:“丢面子”,“手续复杂”,“不知道怎么领”三个方面。

  与此同时,记者也从武汉市社保局了解到,失业后,确实少有人主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目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仅为整体参保人数的0.88%,不到1%。

  “去年底全市失业保险的发放标准调高了,中心城区可以拿到每个月770元。”记者从武汉市社保局了解到,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为每个月770元。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630元。

  另一方面,与其他城市相比,武汉的失业保险金发放范围更宽,发放条件也更优质。“拿广州来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只能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而武汉则可以领3个月,此后每缴一年增加2个月,领取时间上限为24个月。”武汉市社保局相关人士说,这样算下来,即便是刚工作一年的人,也能有3个月的工作“空仓期”,压力也相对小一些。

  然而,即便金额上调和政策优惠,依然少有人愿意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武汉市社保局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武汉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36万人,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则只有1.2万人,约为总参保人数的0.88%。

  “还是与人们的心理误区有关,尤其是年轻人,多数都认为吃政府救济是一件丢脸的事。”社保局相关人士分析,许多前来申请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多数都不愿让人知道,怕被人嘲笑或者影响寻找下一份工作。也有一些人对失业保险理解不全,误区较多,从而产生各种顾虑,因此宁愿放弃享受该项福利。

  失业保险心理误区一

  领失业金等于游手好闲

  案例:周文康 37岁工作时间:13年

  周文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工作了13年后,公司会倒闭。于是,正值壮年的他突然变成了无业人士。

  “妻子是餐厅的服务员,一个月才挣1500多块,家里的孩子才上小学,父母又已经退休。”不管怎么看,周文康都属于不能断饷的人群之列,于是,有朋友建议他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前的单位很正规,每个月都按时帮我缴失业金,根据我的工作年限,可以领取2年的失业金。”话虽这样说,周文康仍然选择放弃领取失业保险金。“实在丢不起那个人,要是别人知道我一个大男人要吃救济,一定觉得我游手好闲。”

  幸好,两个月以后,周文康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失业的时候,经济上确实艰苦一些,但至少我没被人说闲话。”周文康说,失业不要紧,最害怕腰杆挺不直,宁愿吃苦也不要救济。

  ◇专家说法:失业金是政府福利,能领就该领

  周文康的想法在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眼里,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尤其是年轻的男士更加不愿靠政府“救济”来过生活。“其实,这种想法是错的,政府福利和救济是两个概念。”社保局专家说,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金的组成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产生,只要是按时缴纳了失业金的人都应该享受到这种保障。

  “市民们可以这样想,我们平时交了医保,生病时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那么,既然我们也交了失业金,那么失业时也同样应该享受失业保障。”专家表示,领取失业金实际上和享受医保的性质一样,它只是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寻找工作的“空仓期”,绝对不是游手好闲的表现。

  失业保险心理误区二

  单位没交失业金,只能认倒霉

  案例:赵先生 44岁工作时间:18年

  赵先生原本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公司被其他单位收购以后,他下岗回家。由于年龄大,再找工作不是件容易事,他决定,一边领取政府失业保险金补贴家用一边重新找工作。

  谁知,等到赵先生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表示,他以前所在的单位并没有帮他缴纳失业金,因此,他无法获得失业保障。“这简直是晴天霹雳,我一直以为医保、养老金和失业金是同时缴纳的。”赵先生后来才知道,原来的单位只帮他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但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然而,现在自己下岗在家,重新找回单位让他们补齐缴费已经不可能。“我只能认倒霉,努力找工作,尽早脱离失业的日子。”

  ◇专家说法:职工应有维权意识,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绝对不能认倒霉。”武汉市社保局政策法规处的有关领导表示,职工因为原单位未能缴纳失业保险而无法享受失业金保障的,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专家介绍,根据政策法规规定,职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负行政责任,并赔偿自己损失。

  失业保险心理误区三

  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社保

  案例:陈女士 38岁工作时间:12年

  陈女士失业在家的第一天就听朋友说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但是,她始终不敢去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我怕影响我的其他社保项目。”陈女士认为,既然失业保险也是社保的一部分,一定和其他保险项目挂钩。她听说,如果一旦领取了失业保险金,重新找到工作后,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就要重新起算,她担心其他社保项目也会重新起算。“我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都已经交了12年,再过三年可以开始享受福利了,如果重新起算,那这15年不是白交了吗?”于是,陈女士最终放弃了失业金的领取。

  ◇专家说法:失业金和其他社保项目不挂钩

  记者从市社保局的有关部门了解到,陈女士的想法其实是对社保各项功能产生了误解。市社保局的官员表示,不论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前交过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都是有效的,不会重新计算,也不会有任何“打折扣”的情况。

  专家介绍,原单位帮忙缴纳的医保和养老保险,在失业以后就可以转为个人缴纳,领取失业保险与其之间没有任何影响。不仅如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还可以根据规定,享受个人不缴费依然有医保报销的待遇,医保保费全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商业保险专家支招:先买份意外险保底

  除了社会保险的失业金以外,失业人员还可以如何通过商业保险获得生活保障。近日,记者从江城各大商业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并没有专门针对失业的保险产品,但保险专家表示,市民依然可以通过投保各类商业保险来消除生活中的意外伤害、健康医疗等隐患。

  意外险、重疾险解决后顾之忧

  中国平安(微博)的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商业保险是一种对于未来隐患的保障,属于提前投资的产品类型。如果一旦遭遇失业,生活经济来源就会中断,此时若再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则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市民应该提早为自己和家人投保一份意外伤害险和重疾险,解决后顾之忧。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和重疾的保险产品保费金额不会太高,但享受到的保障范围却远远大于医保范围。因此,即便出现失业情况,也不用担忧是否会因为意外或医疗产生额外的经济压力。因此,想为失业做好准备,首先就应该购买意外和重疾险。

  储备失业金,分红险最适合

  有了意外和重疾保障以后,如果,投保人还想要通过商业保险来为将来可能面对的失业问题提供资金保障,最好的选择就是投保分红险,而且,越早投越好。

  “分红险的投资风险较小,比较稳定。”专家表示,对于失业金的储备应该以“稳”为主,分红险产品一般收益较稳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来决定投保时间,保金缴纳方式也非常灵活。投保人可以一次性缴清保费,也分期缴纳。不仅如此,现在市场上有许多分红险产品可以申请短期的“停供期”,如果投保人因为失业导致无法缴纳保费,可以申请停止支付一段时间,等到工作恢复再补齐保费,不会产生损失。

  【政策问答】

  什么人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目前,湖北省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金并缴费最少一年;2、所谓的失业不能是主动失业,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中断就业后,原工作单位必须7日内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登记;本人必须在60日内,带本人身份证、湖北省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原单位出具的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什么地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后,按照在哪里缴费就在哪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则,在当地社保机构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限是多少?

  失业金享受时间长短与缴费年限有关。一般,交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失业后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缴费每增加一年,失业金就增发2个月,依此类推,以24个月为失业金发放最高限。

  郊区户口的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目前,武汉市失业金的发放是以高于武汉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于最低工资为标准,一般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目前,武汉周边郊区户口的失业金为每个月630元。

  “买断工龄”补偿金

  6万元以下免征个税

  本报讯(记者 陈晴)明明跟单位说好的补偿金,到手后为何少了几千元?原来,个人从单位离职后领的补偿金,也是要缴纳个税的。根据湖北有关规定,个人从离职后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超过6万元可免征个税,否则将按规定计算征收个税。

  2009年,湖北省地税局曾发文明确,从2008年起,我省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限额暂定为6万元,超过部门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工作了十年,单位发了15万元的离职补偿金。那么,这15万元应扣除6万元后按规定缴纳个税。而根据新个税法规定的3500元起征点和相关税率,市民应缴纳个税5000多元。

  事实上,近年来,我省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税限额一直在提高:2001年为24000元;从2004年起,提高为4.2万元;到了2008年,这一标准提高到了6万元。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认可,免征个税限额标准的提高符合湖北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同时也建议,近两年湖北的工资水平迅速提高,例如武汉,根据湖北省统计局数据,月均工资早已超过三千元,年平均达到四万元。“按照税务总局规定,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这样一来,武汉6万元的标准显然低了。”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予员工的补偿金,按照规定将不被界定为补偿金,需按照新个税法相关规定计征个税。

  未雨绸缪 安然度过职业空档期

  本报讯(记者 杨金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现在人们工作的流动性越来越大,“中途失业”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多,假如有一天,我们失业了该怎么办?最好的结果是立即再找一份更好的工作,但是在失业和重新就业的空档期,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相应的理财规划,使你在遭遇失业等突发事件时从容应对,渡过暂时的难关,让你没工资也有钱花。

  突然失业该咋办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张工作两年了,至今还是单身,去年,家里付首付给他在光谷附近购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婚房,按揭20年,月供2000多元。现在小张每月能拿到3千多元的薪水。

  “偶尔接点私活,还能补贴一下。”小张说,他是个典型的月光族,月供对于他来说压力不大,但是每个月都存不下钱来,他也没有存钱的习惯,到现在手上也没有积蓄,也不理财。

  可突然有一天,小张所在公司倒闭了,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张有些措手不及。他说,其他的方面还好,关键是没有收入房贷就还不上了,一个月都撑不住。“那个时候简直就是人生的低谷,怕父母担心,又不敢跟父母讲明,只能找朋友东挪西借。”

  千万别做月光族

  现实生活中,像张先生这样的月光族还有很多,有工作时没有经济压力,可一旦失业,就会陷入财务危机。招行理财师提醒,应对失业最关键的是不能做月光族。

  无论每月薪水有多少,都需要将一定比例的资金储存起来,可将月收入的20%作为定期存款,积少成多应对不时之需。业内人士提醒,存款有技巧,不能将所有的积蓄放在一个账户上。

  存入活期存款收入太低不划算,购买理财产品有门槛,资金不够买不成,银行人士提醒,最好的方法就是,将资金分成几份存入定期,既能获得比活期高的收益,也能保证流动性,如将资金分成4份,按1、4、8、12月份存入,那么存款到期月份就比较分散,可应对不时之需。

  准备3至6个月“备用金”

  一旦失业,需要储备多少现金更合适呢?按照一般的理财规划,最好以3至6个月的消费金额,作为失业、事故等意外或突发状况的应急资金。目前失业后,等待下一个工作的时间可长可短,但6个月以内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概率很高,因此,先准备6个月的生活费较为稳妥。

  个人或家庭财务应变的能力需要提升,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减少负债,包括房屋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与消费性贷款等。暂时不能开源,就只能节流,偿还债务是第一位的,偿债的原则是优先偿还利息较高的贷款,目前各项贷款利率以无担保信用贷款最高。如信用卡的循环利率大都在10%左右,小额信用或消费性贷款平均也都近10%,如果能够先偿还这部分高利率的负债,等于减少一大笔支出。

  除了开源节流,其次就是控制消费,克制购物欲望,避免滥刷信用卡、举债度日,控制消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最好养成记账的习惯,定期检查自己的收支情况,并适时调整。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 均据本报记者 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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