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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打破户籍限制 农民工参保看齐城镇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5日 10:02  中国广播网微博

  中广网北京4月5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今年4月起,农民工参保按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也就是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和每月3块钱缴纳。届时,农民工缴费人员类别将调整为“农村劳动力”。

  去年开始,我国的城镇人口第一次高于农村人口,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城镇当中有大量的农民工,他们长期居住生活在城镇。这一次北京的医保政策向他们打开了大门,这也为未来实现各类劳动者的同工同酬,以及同保险的长远目标迈向了坚实的一步。

  随着北京市农民工被纳入了职工医保的保障体系之内,政策带来的利好消息也将逐渐显现。农民工不仅可以计算退休所必须的医保缴纳年限,也将拿到自己的社保卡,不用再垫付自己相应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者如果退休医保必须要缴纳到一定的缴纳年限男性要缴纳25年,女性要缴纳20年。

  过去农民工缴费政策是不计算缴纳年限的,如果按照新的规定农民工可以计算缴纳年限,这无疑将会更好的保障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旧的政策来缴费的时候,每一家单位只有一两家人社部门发放的医保卡,农民工看病的时候要轮流使用,而且农民工每人只能够选择两家定点的医疗机构,这样并不方便。新的政策实施之后每个农民工都会拿到自己的社保卡,每个人也都能够跟城镇职工一样选择四家定点医疗机构,这样看病就会方便一些。

  另一方面,一些外地户籍的农民工考虑自己以后可能还要去别的城市打工,或者自己打算老年的时候回老家退休,担心自己在北京缴纳的社保费用不能跟着自己走。对此北京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医保的转移接续办法,如果需要的话,农民工完全可以把在北京缴费年限和医保帐户转移到异地,因此这些参保农民工的权益将会受到更加严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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