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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施车险投保提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3:34 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 吕婧) 近期,浙江保监局依据保险法制定了机动车辆投保提示制度,并从5月起开始实施。该制度要求在浙江省开展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辆保险产品时,将《浙江省机动车辆投保提示》作为保单正本的附件装订在保单背后,并加盖骑缝章送至客户手中。

  《投保提示》以浙江保监局的名义,提醒客户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前,要仔细
阅读保险条款,特别关注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除外责任)、投保人义务、赔偿处理及保险单中的特别约定等内容,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并提示理赔时需注意的相关事项。

  该制度有利于引导培育车险消费市场,规范机动车辆保险销售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保险公司管理水平。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黄鲁建表示,下一阶段浙江将开展车险理赔服务承诺活动,制定健康险、意外险的行业标准,并逐步探索建立保险公司诚信评价体系和网上诚信查询系统。黄秘书长还透露,保险公司高管信息系统也正在筹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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