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平呼吁将火灾公众责任险定为强制投保险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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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19: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 毛晓梅)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说,我国需大力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质性推动保险与消防的互动协调机制。他呼吁有关各方借消防法即将修改之机,共同探讨将公共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明确为法定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吴小平是在出席27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消防协会共同举办的“2005消防与保险论坛——携手挑战高风险国际研讨会”时作此表述的。
吴小平强调,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社会公益性很强的险种,公众聚集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投保了该险种后,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这对保障公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他表示,建立健全保险与消防的互动协调机制,有利于实现消防事业与保险业的双赢。保险公司可以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减少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不断探索保险与消防互动协调发展的方法和措施,通过运用市场规律和经济手段,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 保监会、公安部及部分地方政府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国内及美、法、德、韩等国消防、保险业专家学者就如何建立保险与消防相关联的社会防灾机制进行了探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