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国十条有望本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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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7:47 华夏时报 | |||||||||
目前原则上已经通过国务院审议 本报记者徐霞报道作为保险界的“国十条”本月可能出台。5月3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中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保监会在上周末公布了该消息。
由于此文件主要内容共有10条,故被称为“国十条”,并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业内人士评价为“资本市场‘国九条’的补充”。相关人士透露,会议中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建设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今后保险业的主要任务是: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其中提到,首先,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深化保险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再次,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和进一步完善保险法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