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 > 正文
 

保险营销员个税下调 收入有望提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19:28 CCTV《全球资讯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下调了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从6月1号起,营销员佣金中的展业成本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明确规定,保险营销员的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展业成本占40%,而且对这部分不征收个税;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法征收个税。我国目前有147万保险营销员,人均月收入1190元左右,他们不仅要交个税,还要缴纳营业税和附加税,再加上车费和电话费等等方面的开销,最后实际获得的收入非
常有限。而原来规定的25%展业成本比例明显偏低。而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也对他们影响非常大。这次调整后,营销员收入低于1100元以下的基本不受影响,收入在1200元至6千元之间的,税负能减轻20%到35%,收入在6千元到2万元之间的高收入者,降低幅度在16%左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