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0月18日消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公布关于渤海财险北分的行政处罚决定。渤海财险北分存在未按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问题,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渤海财险北分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张明惠处以警告、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行政处罚信息披露(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张明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18年10月12日作出京保监罚〔2018〕18号处罚决定。
经查,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险北分)存在未按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我局决定对渤海财险北分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时任渤海财险北分总经理助理张明惠(身份证号:110105XXXXXXXX1138)是对上述违法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张明惠处以警告、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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