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9月21日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公布关于阳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阳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编制并提供虚假劳务费清单套取费用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阳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金辉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18年9月18日作出京保监罚〔2018〕11号处罚决定。
经查,阳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编制并提供虚假劳务费清单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该法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辉(身份证号:512226XXXXXXXX0015),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金辉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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