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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组建10亿兵器产业基金 险资PE投资悄升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04:40  21世纪经济报道微博

  陈植

  越来越多保险资金正跃跃欲试PE与保障房投资。

  知情人士透露,在人保财险(微博)递交申请PE投资牌照的同时,中国人保(微博)资产旗下人保资本已参与组建一只10亿元规模的兵器产业基金,人保资产则与重庆市政府和重庆市城投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以债权方式投资15亿元支持重庆市龙洲湾保障房项目的建设。

  只是,相比险资高涨的PE与保障房投资热情,来自监管部门的谨慎审批与风险控制规定,仍旧考验保险公司的“智慧”。

  PE审批“艰难路”

  去年底,弘毅投资二期人民币基金收到中国人寿16亿元出资的支票。然而,作为中国人寿拿到股权投资牌照的首笔PE投资,这一“首单”的备案历程却不轻松。

  知情人士透露,去年8月获得险资投资PE牌照后,中国人寿曾得到保监会相关部门的“口头批准”,允许其按照出资协议向弘毅投资二期人民币基金出资,前提是完成相关PE出资的书面备案。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规定险资不能投资VC基金,只能投资PE基金。但如何界定两者的区别,《暂行办法》没有给出答案。”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这意味着中国人寿在进行书面备案时,必须设法解释弘毅投资是PE基金而不是VC基金。

  当时,坊间曾传闻保监会相关部门即将出台相关险资投资PE的备案实施细则,让中国人寿一度看到“希望”。但直到10月底,相关实施细则也“没有下文”。

  上述知情人士分析说,没有出台备案实施细则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认为目前能获批险资出资的PE基金数量不多,更倾向于一事一议的操作方式。

  于是,中国人寿只得按照以往保险公司股权投资一事一议的做法,提交了上述投资基金相关LP名单及出资额,基金管理章程、LP出资银行托管协议等相关资料,终于赶在12月底前完成书面备案。

  “所谓书面备案,是保监会相关部门审核弘毅投资在基金管理章程、信息披露与资金托管方面是否符合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备案制更像审批制的延续,毕竟在保监会口头批准前,中国人寿已将对弘毅投资的尽职调查资料(包括以往投资业绩、管理团队实力,以往资产管理模式等)报给保监会相关部门,并得到认可。

  “但这只是个案。”前述知情人士强调说。毕竟,该基金之所以能率先获批,得益于弘毅投资过去两年始终与中国人寿保持出资方面的沟通,并根据《暂行办法》与发改委PE基金备案制度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基金管理章程与信息披露制度。

  事实上,更多渴望得到保险资金出资的PE基金,依然面临严苛的审批流程。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保集团旗下人保资本投资管理公司(下称“人保资本”)已参与组建一只兵器产业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分别由人保资本、兵器工业公司与长江证券(微博)按3∶4∶3比例出资,目前已到账首期资金2亿元。

  “目前这只产业基金仍需等待保监会的批复,还无法开展实质的项目投资。”一位接近人保资产的人士透露,而人保财险已向保监会相关部门提交PE投资牌照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只能以出资人身份(LP)投资PE基金,兵器产业基金的管理方——人保资本则作为基金管理人(GP)与出资人(LP)的双重身份参与PE基金投资管理。

  这或许意味着,人保资本还需要证明自身具有优秀的PE投资管理团队与风险控制能力。前述知情人士透露,《暂行办法》实施后,保监会对险资PE投资的风险控制要求并没有“松口”,尤其对PE基金出资规模是否偏大,及项目套现流动性差、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仍高度重视。

  保障房投资保底4%

  春节期间,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毛龙泉格外忙碌。

  继去年吸引社保基金30亿元参与保障房项目建设后,今年南京悄然酝酿发起成立一只融资额70亿-100亿元的保险基金,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当地保障房项目建设,而华泰保险、中国人寿已成为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指挥部的“座上宾”。

  然而,保险基金能否吸引险资参与保障房项目投资,仍是未知数。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保险资金仍以债权投资方式参与保障房项目投资。“债权投资的一项硬规定,即发起保障房债权计划的保险公司在项目投资的最高出资比例不能超过60%。”一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人士透露。

  知情人士透露,近期人保资产与重庆市政府和重庆市城投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以债权方式投资15亿元支持重庆市龙洲湾保障房项目的建设,均采用人保资产最高出资比例60%,并邀请2家以上保险公司共同出资的操作方式。

  “这是基于分散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考量。”上述资产管理部人士透露,审批环节,包括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与财政支持是否到位,项目运作是否公开透明、保障房建成后租金定价是否合理、百姓是否具备承受能力和入住意愿、是否存在银行或城投公司足额担保,均被列为考量投资风险的重要评估标准。

  记者了解到,由保险公司参与的保障房项目债权计划产品利率同样倾向于同期贷款利率下浮5%-10%。

  “趁着中国还没出现降息迹象,相关部门希望保险公司参与投资保障房项目时,能拿到较高的利率回报。”前述人士称,为了确保保险资金的投资安全,通常保障房项目所设定的最低保本收益也要高于4%,以覆盖保险资金的运营成本。

  “但要拿到如此高的利率并非易事。”一家中型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多数地方政府在协商保障房建设项目的融资谈判时,能给出的产品年利率基本是4%左右。“如果当地政府能通过土地划拨方式降低总投资额,或增加政府补贴提高投资收益及建立合理本金偿还机制,相应公租房项目债权计划的审批通过率会更高。”他表示。

  毕竟,随着城投债投资风险骤升,保险公司对保障房项目债权计划的投资热情相对偏高,除了后者拥有银行或大型城投公司足额担保降低违约风险外,如果保障房项目债权计划产品利率达到同期贷款利率下浮5%-10%,将高于大额存款的4.5%-5%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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