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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推销误导信用受损 优质客户一夜变普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3日 09:15  燕赵晚报微博

   “本来就不是我的过错,却让我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市民张先生日前向本报反映,由于保险公司的错误承诺,他把刚买的保险不得已又退了,导致其“优质客户”身份丧失,他今后购买保险的费用也随之提高。

  投诉:受误导投保又退保

  张先生说,自己在谈南路的一家车险公司第二年续保,想投保一款“新增设备险”,当时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告诉他说有这款保险产品,可是等他交了钱、办了手续之后,保险公司经过核查却告诉他暂时无法办理,无奈的张先生只好选择退保,转投另一家车险公司。然而,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现在各保险公司已经实行信息联网,他短期内退保的记录犹如一个“污点”,让他从一名“优质客户”瞬间变成了“普通客户”,也使他无法再享受到其他公司的优惠折扣。

  昨日记者与张先生一起来到了谈南路上的这家车险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这是当初电话客服人员不熟悉业务导致的失误,对给张先生造成的麻烦深表歉意,且给予了一定的物质补偿,但是对已经形成的短期退保记录无法修改。张先生对保险公司的处理还比较满意,唯一遗憾的是自己的记录已成既定事实。

  短期退保将影响到客户

  昨日记者以投保人的身份分别咨询了省会的几家保险公司。一家公司承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像这种从一家公司短时间内投保又退保,或者频繁地从某家公司“跳槽”到另外几家公司,该投保人就会被保险公司归入“短期险”客户,保险公司会认为该投保人的忠诚度偏低,投保人无法享受到较为优惠的价格。

  裕华路上一家车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如果客户的投保信息显示有过投保又很快退保的记录,那么会直接影响到“无赔优系数”,即无赔偿优惠系数,无论该客户再到哪家公司投保,保险公司都会认真对待该记录,有的直接把“无赔优系数”调整为0。

  可向金融管理部门申诉

  河北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指出,在这起保险消费案例中,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详细、及时、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清楚产品,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出现了短期退保情形的发生,而保存在电脑上的保户“错误信息记载”又直接给投保人今后的经济生活带来了一系列不利的影响,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显失公平的。

  同时,孙常军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详细了解保险产品;对于保险公司的承诺不要光听其言,也要观其行。一旦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投保人可以向金融管理部门提出申诉,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时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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