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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部分业务违规 责任人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6日 14: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6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从中国保监会获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梁启文,2009年1-6月任职于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由于对任职期间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及辖内分支机构存在银保业务不实列支营业费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近日遭到广东保监局警告的行政处罚。

  刊登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显示,2009年至2010年3月,广东保监局检查组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及辖内分支机构2009年的内控合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及辖内分支机构存在银保业务不实列支营业费用的行为。具体是:会计账目所列支部分“会议费”项下的有关会议实际并未召开,以及所列支于“办公用品”、“车辆使用费”、“电子耗材费”、“印刷费”、“公杂费”、“差旅费”、“通讯费”等项下的部分事项实际未发生,通过上述渠道报销所得资金实际用于对合作银行网点销售柜员进行激励培训等。

  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银保事项费用报销凭证、财务入账凭证及说明等证据在案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修正,下同)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2009年1-6月,梁启文任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对任职期间的上述银保业务不实列支营业费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广东保监局决定给予梁启文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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