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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保险公司承诺老客户择优适用新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 16: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保险法》都正式实施了,那我的老保单怎么办?”针对老客户们的这一疑虑,一些保险公司从本月起公开承诺:对老客户“择优适用”调整后的新版条款与服务。

  老保单客户可“择优适用”

  针对新条款中删除的部分责任免除事项(如艾滋、受益人的故意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被迫吸毒等),也同样适用老保单客户。如国泰人寿新条款更加注重对“艾滋”特殊人群的保障,约定除健康险外,“艾滋”不再作为寿险和意外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依据国泰人寿承诺的“择优适用”原则,即使是在新《保险法》实施前签订的老保单,国泰人寿也适用新条款的这项约定,提供对“艾滋”人群的保障。

  理赔时效从60日提高到30日

  据了解,保险公司理赔时效上,给予了大大改变。在依照保监会《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撰写条款的基础上,依据新法,约定受益人提供理赔资料不全时,一次性通知补齐;收齐资料后,一般情况下,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核定后,若不属于保险责任,将在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拒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在给付时效上,仍承诺收齐材料后三十日给付保险金,优于新《保险法》规定的六十日限制。记者 刘丹平 通讯员 平春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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