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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民生人寿独领寿险营销新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13:1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007年1月16日,由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市工商业联合会牵头联系部分会员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石家庄商汇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宣布正式开业。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民生人寿董事长王以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北省工商联会长韩葆珍,民生人寿总裁段景泉,以及中国保监会和河北省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了开业仪式。

  作为由全国工商联发起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民生人寿与工商联系统有着特殊的渊源关系,一直在不断探索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和途径。通过联合创办保险代理公司,民生人寿可以将寿险公司的技术优势与工商联系统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向工商联系统的广大民营企业及其员工提供全面、优质的保险服务。此举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十条”),推进行业创新,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的具体行动,同时也是丰富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工作职能的有益尝试,合作将会给双方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石家庄商汇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民生人寿与工商联系统共同创办的首家保险代理公司,也是寿险企业与工商联系统联合创办保险代理公司的首次尝试。

  2006年是中国保监会提出的“保险创新”年。民生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确定了“创新求变打造特色民生”的发展理念。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缜密的分析论证,民生人寿制定了与地方工商联和重点企业合办保险代理公司的战略,其与四川一大型国有企业合办的名为“民生久远”的保险代理公司已于去年8月18日开业,迄今开业的“民生”号保险代理公司已达九家。

  民生人寿该创新项目推出后,得到了合作单位的高度认同和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也引起保险业界的普遍关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保险公司和企业联办保险代理公司,使潜在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通过资本纽带关系实现了双方共同利益的紧密结合:一方面促使保险公司开发符合联办销售渠道需要的保险产品,实现产品创新;一方面促进联办销售渠道为股东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实现服务创新。同时,这种通过联办保险代理公司形成的销售服务模式,还可以改变市场上哄抬代理手续费影响保险产品合理定价的现象,缩短保险公司和直接客户的距离并增加保险业务的销售量。因此,这种联办销售模式可以真正实现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双赢,是提高保险深度、做大做强保险市场的积极尝试。

  民生人寿与重点单位联办保险代理公司是寿险营销模式的一种重大创新。以此为标志,现行寿险营销中的个人代理营销、中介营销、电话营销等方式之外又将平添一种联办代理营销模式。据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开始模仿民生人寿的这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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