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保险费率降至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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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10:34 时代商报 | |||||||||
辽宁养老保险费率降至20% 产生的基金缺口通过强化保费征收等措施弥补 【本报讯 】(时代商报记者秦逸)从今年开始,辽宁将对缴费单位的养老保险费率降到20%。1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
《通知》规定,对于养老费率高于20%的市,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逐步将费率降至20%。中央所属的11个行业过渡期费率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执行,过渡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执行。降低费率后产生的基金缺口主要通过强化保费征收、扩大覆盖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弥补。 《通知》要求,各市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现统一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和基数,统一统筹项目,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一核算、管理和使用,经办机构实行市级垂直管理。省级调剂金的下拨与各市扩面和参保人员缴费率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要以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 《通知》强调,参保企业职工、个体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首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从今年开始,企业退休人员要基本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其中纳入社区管理人数要达到85%以上,并实现管理服务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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