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松、潘斌)昨天已是何阿姨被停药后的第四天,她脸色苍白,身体右侧完全不能移动。记者唤了几声“何阿姨”,她想说什么,双唇却只能一张一合,发出的声音低得完全听不到。她的儿子朱先生告诉记者,母亲在5月19日的一场车祸中身受重伤,而他们只是从河南农村过来的务工人员,这件事的发生顿时把整个家拉到崩溃的边缘。
在事故发生后,司机“甩”了3000元住院费后便消失了,在5月21日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后,但保险公司的救助金却迟迟没有音讯。昨日,负责跟进该保单的袁先生称,钱已经划过来。昨晚朱先生也确认已收到垫付款,但此时,何阿姨已因欠费停药四天。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去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涉及外来务工人员责任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均超过半数以上。在事故发生后,如何保障经济承受能力相对脆弱的异地务工得到及时的救治成为值得讨论的问题。
被撞断七根肋骨 已欠费七千元
这场噩梦发生在5月19日,何阿姨骑着电动车在金柏酒店转弯时,被从后面驶来的一辆小车撞伤。“小车撞完人后,只给了3000元住院费就再没出现过,连医院都没踏进一步。”朱先生气愤地说。
昨日,记者在市中医院看到了身受重伤的何阿姨,只见她躺在病床上,双眼睁开想说几句话,却动弹不得。何阿姨的主治医生王大夫告诉记者,何阿姨为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7根肋骨骨折,并由此引起右侧液气胸,此外还有右侧肝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目前脑部情况已比较稳定,最快在3到5天内将转到其他部门,接受肋骨骨折等其他伤病的治疗。而估计光肋骨骨折的治疗就得花不少钱。”王大夫表示。
“由于没钱缴纳医疗费,已经停药四天。”朱先生称,医院催交欠款的通知显示,何阿姨目前需要补交各种费用约7000元。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与母亲来自河南农村,而自己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目前从事餐饮业。“一个月工资很低,一旦出现这样的紧急状况就完全束手无策了。”
一万元垫付金姗姗来迟
事故发生后,由于何阿姨受伤较重,交警部门无法进行责任认定,但本着先救人的原则,交警部门在21日向保险公司发出垫付通知书。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情况特殊,交警部门已经多次催促该保险公司预支1万元救助金。
记者致电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保险公司负责跟进本保单的袁姓工作人员称,资金需要上级核实审批,预计在明后两日可以到账。记者向其询问,相关程序能否考虑病人病情而加快,该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按照程序走。但在挂断电话后不久,该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钱已打过来。昨晚朱先生致电记者证实了该情况。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告诉记者,一般说来发生事故后,像何阿姨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的救助金需在3至5个工作日到账,如果因救助金没及时到账而致当事人耽误治疗,需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在保险公司垫付后,倘若仍不够资金治疗,还要让肇事司机垫付。至于最后的定责和理赔工作,需在当事人病情稳定情况下再行商定。
记者手记
异地务工人员占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半数以上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像何阿姨这样的外来人员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况占了中山市交通事故中的很大比例。
根据交警支队发布的去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中山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979宗,死亡299人,受伤2189人。在事故责任的人员类型中,涉及异地务工人员责任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均超过半数以上。
而与数据相对的,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异地务工人员不堪一击的经济承受能力。虽然保险公司有既定的程序,然而程序能否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却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在事故中,我们需要对当事人和肇事者双方都要进行追责,作为肇事司机,在追责前是否就可以不管不问?这也值得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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