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因为暴雨路面产生大量积水,部分车辆熄火是常见的事,因此造成的车辆受损,车主首先想到的是保险理赔,而北京的浦女士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一气之下引发诉讼,相关情况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孙莹。
主持人:浦女士的车是怎么受损的?
记者:2011年8月9日晚7:20左右,鲍女士驾驶原告的车行至北京西二旗一路口,因为当时正值暴雨,造成路面积水,车辆行驶经过积水路面时熄火,熄火后未对车辆进行二次启动。驾驶员马上拨打被告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同时联系4S店请求救援。
车辆在8月10日由事故现场被运往4S店维修。4S店对故障诊断为:车辆进行过程中发动机进水,导致汽车多处受损;维修需要更换发动机中缸总成,及更换变速箱油、机油内室拆卸清洗等。维修费用3万七千多元。
主持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目前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记者:保险公司说对于车辆的清洗费用同意赔偿,但发动机的损失不属于车损险,属于附加险,而原告并没有承保,属于免赔范围。浦女士一方强调,车辆是在正常道路行驶过程中,通过由瞬时暴雨造成的积水路面,而导致车辆熄火,并且车辆熄火即损,理应属于车损险理赔范畴,被告方应当赔付原告全部车辆维修费用。原告在购买保险时,被告未向原告送达保险条款,也未告知相关保险范围、免赔事由。被告相关免责条款不应生效,也无书面证据,而对此保险公司却认为,原告投保了同样是玻璃险的附加险,说明原告只是认为发动机损失概率小不投保。法院没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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