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认为看了东西再付钱天经地义,保险公司称是行业惯例
晨报讯(记者包慧)想买保险,代理人却说只有先交钱才能看合同,“付了钱才能看到要买的东西,这是什么道理?”家住三眼桥的朱伟明致电晨报新闻热线85777777质疑。
昨日,朱伟明看中一款重疾险产品,该产品宣称提供28种重大疾病终身保障。结果在跟代理人咨询详细条款时,代理人说必须要先交钱,签一个投保书,之后才能看到合同条款。
“先交钱才能看合同,哪有这样的道理?买衣服也要先看后试再确定买不买呀,万一不合适怎么办?”朱伟明质疑,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为什么大部分保险公司网站上的产品介绍都那么简单,几乎都没有具体的保险条款。“是为了保持保险的神秘性,还是为了给代理人留下糊弄客户的机会?”
虽然代理人跟朱伟明反复强调说有10天犹豫期,交钱后看到条款不满意,10天内可全额退保,朱伟明仍表示不能接受,“不事先提供保险条款,我是不可能交钱签单的。”
很多市民都碰到过类似情况,在投保过程中要求出示合同都遭拒,甚至连要求看看合同条款,大部分代理人也说拿不到。
“条款是可以看的,没有道理交钱签单后才能看条款。但合同确实是交钱后才能看,因为只有在缴费生效后保险公司才能打印合同。”中国人民人寿湖北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李芃介绍,人民人寿的条款全是电子版,有U盘和QQ随时可看,但部分代理人由于自身原因可能做不到,比如文化程度不高不会上网,没有电脑。
中国人寿湖北分公司表示,先交钱再看合同是行业的惯例,格式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生效的文书,“跟买房子相似,只有付了全款才能看到正式合同。”如果客户确实对合同有异议,也有10天的犹豫期,对客户利益并不损害。
资深保险代理人宋经理透露,其实每个代理人都有公司发的纸质或电子的合同样本,但部分公司的纸质合同样本要代理人自己花钱买,另外也有部分代理人怕客户看了合同样本不利方面放弃投保,所以不愿意给客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