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兰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10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最新数据显示,在2008年基数较高、2009年外部环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国保险业仍然实现了13.8%的增速,保费首次突破1万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突破4万亿元。保险公司利润总额达到530.6亿元,财产险公司总体扭亏为盈。全行业投资收益率6.41%,比2008年提高4.5个百分点。
保费规模、资产总额和经营效益的同时大幅提升,如此“骄人”的成绩不能不让人们对保险业的发展潜力刮目相看,尤其是“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应收保费率、寿险期交业务占新单业务的比例、退保率均为3年来的最好水平”的信息一经发出,更是引发了市场对保险业业务质量持续改善的强烈期待。
但是,“亮眼”表现并不能掩盖保险业多年来过于粗放经营的“短板”。众所周知,当前中国保险业的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能力不强,部分公司主要靠快速增设机构、铺摊子实现外延式扩张,总体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产品结构也过于单一。加之非理性价格竞争问题突出,致使部分公司往往采取大幅提高手续费、账外支付等方式争夺保费;销售误导、理赔难、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挫伤了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前些年,保险业市场主体少、整体规模小、自身发展的动力不足,因而需要监管者来引领发展,通过培育市场来完善行业自主发展的内生机制,激活和释放保险业的规模实力、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如今,保险业显然已经“今非昔比”,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资产规模大幅攀升,发展已然成为行业的自觉行动,市场已经成为发展的基本动力。
进入新起点新阶段,保险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发展方式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作为行业监管者的“领路人”,吴定富认为,目前保险业面临的不少困难和问题,根源都在于发展方式转变的缓慢和滞后,因而“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紧迫性,痛下决心解决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保险监管者“角色转换”的关键时机也随之而来。当前,如何与时俱进,处理好保险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成为了监管机构面临的最大课题。“如果说以前监管部门是在为行业的发展‘修路添车’,更多地充当市场建设者的角色,那么在新形势下,保险监管就是要维护好‘交通秩序’,主要精力由市场建设向市场监管转变。”对于监管理念的转变,吴定富如是形容。
实际上,保险监管理念转变的“一朝成行”,来自于多年监管经验的积累,尤其是2009年严峻市场环境下的历练。保险业快速发展了30年,不可避免地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此次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使这些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
然而,也恰恰是这场危机给中国保险业突破粗放经营瓶颈提供了难得机遇,练就了保险监管者辨证对待"危"与"机"的本领。危机当中,监管者一直致力于将金融危机化作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监管解决制约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结构性、制度性问题。而随着时间推移和市场发展,监管机构进而调整保险业的发展方式,可谓"正当其时"。
此外,从长期来看,科学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与保险市场的发育程度相适应,与不同阶段保险市场的基本矛盾相适应。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行业实际出发,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才能够大力推动保险业形成以创新为动力、以内生增长为活力的发展模式。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对于未来一个阶段的保险监管,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提出了"三个转变"、"四个优化"和"五个增强"的要求。
首先,以实现"三个转变"为总体目标。一是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二是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的广泛需求,不断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三是从粗放开发资源向和谐利用资源转变,注重公司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诚信、优质和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
其次,以优化"四个结构"为着力点。一是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是优化业务结构,鼓励产品创新尤其是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三是优化渠道结构,逐步形成不同渠道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四是优化区域结构,大力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支持东部地区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保险业率先发展,促进中西部保险市场加快发展。
再次,以增强"五个能力"为主要任务。一是增强创新能力,坚持把推进创新作为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二是增强识别和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能力,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三是增强盈利能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堵塞各种"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四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诚信经营,合理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大力发展体现保险业核心优势的业务,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五是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加强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保险业的渗透率和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