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杨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去银行存款,被保险公司业务员忽悠,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去年7月6日,他和妻子来到柳州路上一家银行打算办理存款,一名业务员介绍他们一项新的业务,利息比存款利息高。那人给他们看的一张复印件资料上印着利率5.95%,比当时银行存款利率4.44%要高出很多。业务员告诉他们,办理好这项业务后,两年后可以返还本金并可拿到利息。杨先生交给她50000元,双方签订合同后,他才知道自己办理的是新华人寿的金包银1号两金保险(万能型)保险。他觉得在银行内办理的业务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也就放心离开了。
上个月底,杨先生想这份保险快要满一年了,便打电话到新华保险公司北京总部查询一下自己的收益情况,却被告知自己账户内金额只有46000多元。杨先生很纳闷,怎么少了3000多元?于是他先致电保监会,在杨先生说他看到一张复印件这一问题时,对方告知他当初那名业务员存在违规操作,复印件属于内部资料,是不能随便给客户的。客户的收益是根据所签合同上的条款来的,复印件资料不作数。
7月3日,他带着复印件来到新华人寿保险上海分部,得到的回复也是跟北京总部相同,业务员发出的利率宣传资料的复印件确实是不符合规定的。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同意退还他原先的50000元本金,但是对于杨先生提出的利息赔偿,他们表示公司没有这一规定。
据新华人寿保险上海分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保险公司不是银行,是根据效益来分红的,不存在利息一说。杨先生发现问题需要退保,原本连本金都退不满的,但是考虑到当初是由于业务员的过失造成,公司才同意作本金全部退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