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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主席收投诉:民生人寿无证代理月入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6日 05:53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印峥嵘 发自上海

  河南省保监局昨日回复本报:已约见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清退未持证人员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最基本的条件。不过,《每日经济新闻》在保监会官方网站“主席信箱”栏目发现,有匿名人士投诉民生人寿保险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营销服务部没有保险代理资格的 “保险代理人”照样做业务,且有人月收入达1万元。

  记者调查

  保险代理人竟无从业资格

  《每日经济新闻》看到的该匿名人士的投诉是这样的:“民生保险公司河南省鲁山县营销服务部,整个单位有六七十名代理人,持有代理资格证的竟然不到十分之一,更有甚者,某经理团队人数已达40余人,月薪拿到1万多元,竟然至今未取得代理人资格,难道现在资格证不重要了吗?”而保监会主席信箱给出的答复是,资格证书很重要。《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为了确认此事是否属实,记者以需要购买保险的名义电话联系到民生人寿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营销服务部,据了解,该公司在当地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已经运作了一年半。一位姓吴的保险代理人明确告诉记者:“我们单位有的人有保险代理资格,有的没有。但没有保险代理人资格并不影响和客户签订保险合同。”而当记者直接采访其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刘经理时,刘经理表示,该服务部目前共有58名保险代理,都是经过培训并且通过代理资格证考试才上岗的。但是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提供比如20个人的保险代理资格证编号时,他一口拒绝。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没有代理资格证的人能否挂在其他员工名下从事工作,以其他获得证书的人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并获得相应的报酬时,刘经理警觉地反问:“你是在误导我吗?”

  记者随后联系到民生人寿保险总公司。该公司宣传部于先生在采访中表示:“(保监会的)主席信箱属于论坛性质,上面的言论不足为信,民生人寿没有必要作出任何回应。”

  河南省保监局

  限期清退未持证人员

  记者随即就此问题采访了河南省保监局,河南省保监局昨天给《每日经济新闻》发来正式传真回复表示:“2009年2月16日‘主席信箱’刊登后,我局立即约见了民生人寿河南分公司个人业务部负责人,重申了相关政策要求,责成该公司立即调查此事,限期在个人业务系统中清退未持证人员,并提供业务系统账号和密码,便于河南监管局实时监控该公司营销员持证情况。”

  关于民生人寿鲁山县营销服务部营销员持证情况,河南保监局表示:“我局已要求民生人寿河南分公司彻底落实,并严格执行保监会持证上岗政策要求。”并表示,无资格证书人员与客户签订合同违反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2、6、43条的要求。

  保险专家

  没有代理资格 保险合同无效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教授王绪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明确表示,没有保险代理人资格的保险代理和客户签订的保险合同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无效合同,就是俗称的“假保单”。客户如果买了这样的保险,日后保险公司将不赔付。如果是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获得保费的性质,有可能触犯刑法。

  新闻链接

  保监会“主席信箱”交强险理赔成投诉热点

  据统计,去年10月以来保监会“主席信箱”共收到投保人投诉10多起,寿险类产品仍是投诉最多的险种。此外,交强险理赔投诉成为新近投诉的重点之一,主要问题集中在保险公司的定损价往往与实际修理价格不一致。对此,保监会表示,正着手制定包括维修配件价格规范等在内的理赔标准。

  每经记者胡俊华实习生陈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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