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9月1日-30日保险投诉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14:21 新浪财经

  编者按:9月1日-30日,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网友对各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新浪财经已将该投诉意见反馈至有关公司,正等待回复意见中。

  1、保险公司理赔80%的处理有根据吗

  (被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投诉时间:2007-09-14)

  我两份保险的投保人今天下午已变更回我本人。我的康宁终身、康宁定期两份保险分别代有一份附件医疗住院保险 (99版)。每年都是4月3日交费。主险有用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险费的约定。2005年我是6月13日交的保费,断档69天,除去60天的宽限期,等于是断档9天。保险复效时保险公司给我做了体检。我一直都有 静脉曲张的现象,平常只是泡泡热水,也没大碍。2006年有点严重于6月13日住院。理赔时,因病历上记录是:一年前开始有症状。故保险公司拒赔。但又说我是两份保险等等,让我写申请,于2006年11月21日只 陪了{该理赔的}50%(1924.35元)。今年6月13日办理退保发现投保人以变更后,经过家人朋友的 帮助,我又回顾了去年理赔的经过,发现理赔批单及付款收据上只是一份保单的编号。但我是两份住院

医疗保险呀 !通过95519咨询被告知一个人不可能有两份相同的附加险,我也纳闷了。6月18日我又找了保险公司,他们当时就受理了,于7月份得到了另一份保单{该理赔的}50%(1708.6元)。两份附加险的保险金额都是5000元。但两次加起来也不足5000元。请问各位95519的说法对吗?我的理赔合理吗?2007年8月21日通知我去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寿分公司处理此事。保险公司答应再理赔30%。等于是加上前两次的理赔总共理赔了该理赔的80%。但我不同意。因为我的保险从:1、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投保人 、指定受益人。2、两份相同的住院医疗附加险。3、去年理赔只出现了一份附加险,并且只理赔了该理赔的50 %。4、今年95519又否认两份相同的附加险,但保险公司就另一份附加险又理赔了该理赔的50%。5、2007年8月21日理赔30%。6、到目前虽然投保人已变更回我本人,但受益人还是未变更。7、服务态度,以及代理人的恐吓电话等等。我质疑:中国人寿尽是这般的服务质量、办事程序。请问各位保险公司理赔80%的处理有根据吗?合理吗?因此本人投诉新疆人寿保险公司误导、欺骗、故意拖延理赔等。表单编号康宁定期险 2001-650107-S43-00000146-1、医疗附加险2001-650107-F09-00 000188-8、康宁终身险2001-650107-S42-00000147-1、医疗附加险2001 -650107-F09-00000189-1 谢谢

  2、出险10个月没有理赔

  (被投诉公司:安邦财险 投诉时间:2007-09-03 )

  本人2006年9月6日在安邦保险连云港公司投保了保单号为:1041503222006000179的机动车商业保险,2006年11月26日出险,时至今日07年的9月份了,10个月过去了,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车也没有修理(一汽轿车MAZDA6),期间也打95569电话投诉过2次,未果,请问,我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新浪理财注:为安邦财险公司回复如下:被保险人郑广礼,报案号9041503222006000154,车号为苏GB8159的车辆在连云港市发生

交通事故。由于当地无此车型的4S店,被拖到徐州4S店拆检定损,安邦保险审核后确定损坏配件市场价格为9.5万元,客户不同意该定损金额。安邦保险又与客户沟通采取招标修理并提供配件供货方式解决,客户不予理睬,也不愿签字。安邦保险与修理厂协调,目前车子已经修理完毕。修理厂工作人员也对定损金额认可但不同意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经了解,客户已将车辆卖给修理厂。现在主要是因为对定损价格有异议,客户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保险公司无法进行后续理赔工作。

   新浪财经声明:本文来源于新浪网友的投诉内容原文,其观点与新浪财经无关。在此,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也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来表明你的态度,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希望投诉事实要有理有据,不能无中生有,更不能恶意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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