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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关于太平洋寿险宝鸡客户投诉情况的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16:14 新浪财经

  新浪网保险频道:

  贵网于8月16日在保险版块刊登了《保险投诉报告(8月1日-15日)》,将该时段内网友的投诉进行了公布,现对其中关于我司的客户投诉情况说明如下:

  经了解,被保险人王卫峰就读于宝鸡蔡家坡高级中学,并办理了我司《学生幼儿团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学生幼儿短期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为半年,自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

  被保险人于2006年7月19日向我司提出理赔申请,理赔资料显示,被保险人于2006年4月3日在解放军第三中心

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骶骼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4月17日在西安市第五医院住院治疗,诊断结果为“强直性脊椎炎”。

  据此,我司对客户所称之理赔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核实,被保险人于2006年3月1日投保前就已罹患上述疾病,并进行了治疗。根据《附加学生幼儿短期住院医疗保险》条款中免除责任第四条第二款约定:“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治疗的,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保险单签发前已发生的并且投保人在投保单中未如实告知的伤害和疾病,以及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发生的疾病”。故我司陕西分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未受理该赔案。

  现请贵网将我司意见在相关网页上进行补充,以便如实向公众反映此赔案的真实情况。

  如有疑问,请与我司陕西分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917-323808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分公司 客户服务部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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