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保单:小额理赔难开口 重大纠纷伤感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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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5:29 解放日报 | |||||||||
在保险营销中,有一种名曰“缘故法”的推销方法,即通过人情关系向熟人销售保险,这种保单也因此被称为“人情保单”。表面看,通过熟人购买保险安全、可靠,但事实上,“人情保单”因为牵扯人情面子,往往存在较多隐患。 碍于面子买保险 保障作用有如无
“人情保单”销售过程中,营销员与保险消费者的关系由买卖关系演变成“面子关系”。有的消费者在购买“人情保单”时,以为熟人知道自己的情况,也必然了解保险需求,完全听任营销员设计保险方案,只负责签字付钱拿保单,结果营销员会根据险种佣金收入的高低来设计保险方案,导致方案偏离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有的消费者为表示对熟人的绝对信任,根本不问清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匆匆签下保单;还有一类“人情保单”是冲业绩的,营销员在考核或晋升中还有一定的业绩缺口,保险消费者抱着“能帮一点是一点”的心理签下保单。 另外,保险消费者如同时碰到多个熟人销售保单,为了给朋友面子,“谁也不得罪”,就会都投保,造成买了数份医疗保险或者是多份家庭财产保险等情况。投保后,投保人对保障的内容一无所知,甚至不清楚到底投保的是哪一家公司的保险,便将“人情保单”束之高阁。事实上,其中一些保险由于重复投保、一段时间后没有续保,已经悄然“死”去,根本发挥不了保障作用。 小额理赔难开口 重大纠纷伤感情 “人情保单”还容易引发代签名返还佣金等问题,注定了事后容易发生纠纷。 理赔是保险服务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如果是小额理赔,“人情保单”会陷入尴尬境地:如有的出险损失只有一两百元,如果营销员不是熟人,投保人会理气直壮地提出理赔申请;但换成“人情保单”就不一样了,区区一点小钱,要让熟人来回奔波,投保人通常会主动放弃理赔。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人情保单”销售过程中的误导常常为重大理赔纠纷埋下祸根。胡女士通过自己的侄子购买了终身人寿保险,并附加了个人住院医疗综合保险等。后来,她因患垂体腺瘤住院开刀,想到自己有医疗综合保险,平添几分安慰。但由于填写保单时没说明曾患疾病,营销员也没提醒,结果保险公司以胡女士在投保时没有说明事实情况为由拒绝赔偿。因为经调查,她在医院已查出有垂体腺瘤并服药治疗。胡女士为此很恼火:“我花了那么多钱买保险,竟然还不能理赔,早知如此不如不买。” 事实上,“人情保单”大额理赔因误导遭拒赔的事例屡屡发生,消费者会认为自己被熟人欺骗,伤害感情,严重的甚至朋友绝交、亲戚反目,实在是教训惨痛。 跨过人情这道坎 买保险自己作主 找熟人买保险未尝不可,前提条件是要跨过人情这道坎,投保时要调整好心态,抛开人情面子的羁绊,避免稀里糊涂签保单。否则当保险公司按原则办事时,苦果就只能由自己吞下。 笔者在此提醒保险消费者,不管谁推销保险,都要认真听清保险介绍,不仅看宣传彩页和保险计划书,更应当仔细阅读、弄清条款的真正含意。在阅读条款时,特别要注意“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部分,明确这些保险能提供什么样的保障,再比照自己的保险需求,不要等发生保险事故后才发觉“买错保险了”。买投资类保险时,要明确投资有风险,如果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弱,那么此类险种不应作为首选。同时,还应了解一下投保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保费收入增长情况、近年来的盈利情况,以及是否能提供多种投资理财服务等。只有这些内容都弄清了,自己买的保险才踏实、可靠、有保障。 陆亦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