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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的投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5:3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2005年1月4日,我的一位朋友为孩子购买了中国国寿学平卡。孩子于2005年12月9日急性化脓性阑尾穿孔住院。17日出院后向保险公司递交相应手续。但孩子三天后肚子疼,有一次住院检查,并被诊断为阑尾炎继发肠粘连肠梗阻。

  住院后,我朋友再次告知保险公司。15天后孩子出院,在办理理赔时却被告之,两次住院不能并案理赔,因为第一次住院已经理赔完毕,而学平卡是逐级按比例报销的,一次
病情两次理赔和并案理赔要相差1000元以上。我朋友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按事实并案,但保险公司对此不予理会。

  编辑同志,对于保险公司的做法,应该怎么办?难道只因为没有预见到孩子会继发感染,未立即补办并案手续,保险公司就可以拒绝支付1000元,由保户自己承担差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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