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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的投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5:2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2002年6月与10月,我弟弟购买了平安保险和人保的重大疾病险。2004年6月2日我弟弟去世。理赔时,平保和人保以我弟弟2002年曾被诊断为“肝腹水”,属于“不履行告知义务”拒赔。

  实际上,我弟弟就诊时并不知道是什么病,医生也未发现我弟特别体貌,无腹水,无黄胆,无肝脾肿大。

  因此,医院并未会诊,也没有使用“肝腹水”药物。因此,2005年,上级卫生局出具“诊断依据不足,疑诊”的意见。

  此外,业务员在签订保单时并没有见被保人,只是说“一般没疾病”,要投保人拿保单回家给被保人签字,根本没有就保险条款说明及询问。可是事后却认定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而拒赔。

  对此,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我该如何起诉上述两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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