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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责任险6年坐冷板凳 将东山再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从今年十月一日起,《物权法》正式实施,使得最早由人保财险已经推出了6年而投保率仅为1%的物业管理责任险有望“再度出山”,且会成为由政府、物业公司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机构必须投保的责任保险。 联手政府太保推社区综合责任险 记者获悉,太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和静安区政府近日进行了签字合作仪式,在静安区全区进行投保社区综合责任保险。 据了解,作为社区责任保险其投保人为政府,为静安全区10.64万户家庭近31万居民群众提供社区综合保险,涉及社区居民住宅公共设施火灾责任综合保险、社区公共责任综合保险、街道固定财产保险、社区工作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四个保险品种。 据了解,中国人保早在2001年就推出了物业责任保险,但由于投保人为物业管理机构,且风险界定和责任范围都无法明晰,使该险种几乎坐了6年的“冷板凳”。两年前,华安财险也推过一款物业管理者综合责任险,但也是反应平平。一些保险公司责任险部负责人称,在当时的环境下,很多物业公司操作都不规范,和业主之间也经常有矛盾产生,而对这样的矛盾国家没有成文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因此物业责任险的市场前景几乎一片黯淡。 借法律东风物责险推广将走出尴尬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上海拥有物业企业数百家,而管理的小区则达上千个,物业管理责任险本应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大地保险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正在和一些小区物业联系,准备在经过充分研究小区责任风险的基础上推出新的物业责任险。而一些保险公司也在新的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再次瞄准了这一领域。由于物权法对业主和物业管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划分,保险公司就能在推物业责任险时将风险责任界定的更清楚,利用保险手段化解各种业主和物业机构之间在社区内发生的自然或人为的意外风险。 此外,新的物业责任险产品对于不同的小区也将实行的不同的费率,对于小区风险概率比较高的实行较高的费率,高中低档小区依次递减,而如果风险确实太高,物业无法接受就有政府出钱买单,保险公司进行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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