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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新健康险有无医保有区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青报道:泰康人寿两款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本月正式上市。据了解,这两款产品按被保险人是否有社会医疗保险来区分。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消费者购买这两款产品,部分医疗费用可获得报销。 按照《健康险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设计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一旦保险公司“违规”,将由中国保监会责令保险公司停止销售该产品,并对保险公司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律责任人予以警告。 保险公司指出,在此之前保监会并未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区别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医保,因此出现了不少被保险人被误导的情况。 据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新推出的这两款产品中,针对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设计的医疗保险产品费率相对更低,而且保险责任不设免赔额,适合于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购买。此外,通常医疗保险产品中不予保障的“自费医疗费用”(即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自费医疗费用)和住院前后相关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均纳入到保险责任中。该人士指出,此举主要是“考虑到不少市民有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普通的医保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要求”。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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