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险悄然在江西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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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1:14 北京现代商报 | |||||||||
这个春夏之交过得并不平静,脾气暴躁的土地爷时不常地发个小抖,地球村即刻哀鸿遍野。然而,现在九江的人们终于可以释然了,今后一旦发生地震,保险公司的“地震险”或许能使他们的房屋“幸免于难”。 据记者了解,“地震险”是由某财险公司江西分公司开发的房屋地震保险。该险种以城乡居民为被保险人,承保里氏3.8级以上的地震。被保险人以户为单位,每年按房屋价格
虽然该公司的“地震险”填补了财险市场上“专门针对地震灾害造成房屋损失”的空白,但实际上,广义的“地震险”在业内早有涉及。记者昨日从京城各大财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很多公司都将地震、雷电袭击等情况作为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种对待。例如,华泰财险基本险的附加条款中就将这种保险责任规定为:“直接因破坏性地震(由国家地震部门最终测定的里氏震级在4.7级及以上且强度达6级以上的地震)震动或地震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及滑坡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投保人在购买了主险后,可额外提出附加要求,再由保险公司负责审批办理附加险投保。 那么,对于江西推出的专门化“地震险”,业内又是如何看待呢?某财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地区并没有推出类似专门险种的动向。该人士指出,由于承保风险太大,保险公司出于经营考虑,一般都将“地震”列入免责条款。即使作为附加险,代理人一般也不会主动向客户推销“地震险”。他同时提醒投保者,财险条款中的“房屋价值”一项,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审核确定的,而并非客户买房时的成交价格。因此,不论是投保地震险还是其他的房屋财险,都应事先对此引起注意,避免产生纠纷。 商报实习记者 王子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