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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现停售潮:十一后多款保险产品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5日 06:37  晶报

 

“十一”后将有很多新的保险产品面市。

  “我们公司的这款产品马上就要停售了,现在买非常划算,10月1日后会涨价的。”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保险法10月1日即将实施,为适应新法规要求,近期多家保险公司集中停售旗下保险产品,准备调整升级于“十一”之后重新面市,新产品价格可能会出现上涨。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按自己的切实需求选择保险产品,不宜盲目抢购。

  多款保险产品集中退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今年8月31日起泰康人寿停售一款分红险后,9月20日起又将停售一款分红险和一款重疾险。信诚人寿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上月底公司已停售一款重疾险产品,中意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都有计划在“十一”前暂停旗下一些保险产品的销售,这些停售产品主要集中在重大疾病险和分红险。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内容方面有较大修订,如责任免除、保险事故通知、如实告知、年龄误告等。为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7月初保监会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整改,从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

  “其实保险产品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升级换代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中,只是这次是为了适应新《保险法》而显得产品升级、停售现象尤为明显。”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不宜盲目抢购即将停售产品

  “即将停售的产品引起市民关注,市场确实一度掀起争购热潮。”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每一次险种停售都会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的抢购热,其实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是常态。他举例说,因为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和实施,在2003年、2006年初、2006年夏以及2007年初曾出现过一些保险产品停售,这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停售只应该是一个市场的现象,而不应该成为消费者盲目购买保险产品的初衷。”保险专家建议,按需购买才应该是选择保险产品的根本。只要自己需要,一些即将停售且性价比较高的保险商品,也是不错的选择。相关人士建议,对于消费者来说,一般还是应该从疾病、意外、养老、子女教育以及理财规划等方面来考虑。“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仍然应该是消费者选择保险产品的最根本的准则。一般来讲,年富力强的社会中流砥柱,应该考虑疾病和意外风险的发生,已为人父母的人群,应把子女教育列为重点考虑的需求,而拥有较大资本,且流动资本比例较大的人群,则应在养老及理财规划等方面下功夫。

  新品价格或将调高

  泰康人寿在宣布停售几款产品,也同时宣布将于10月推出新险种。据了解,新产品上市后,价格上涨幅度大概会达10%-20%。

  作为信诚人寿2009年度推出的首个医疗健康险新产品组合,信诚人寿相关负责人早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9信诚核心产品策略为养老、意外及健康险,公司目标计划将意外健康险的新单年缴化保费占比提升至20%以上。

  据了解,新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胡朝阳分析认为,一次性提交保险资料条款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果保险公司违反此规定,消费者可以据此拒绝提供资料,这样保险公司的调查成本将大大增加。

  保险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多处体现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力度,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保险产品可能会普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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