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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市民王先生买了辆二手富康车,原车主干脆地将当年的保险随车赠送给王先生,保险截止日期是今年5月。车辆过户后,王先生没有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心想汽车办了过户手续,车辆的所有产权自然归自己。今年3月初,王先生带着家人开车游玩,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车损失1万余元。可是,当王先生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他不是车辆的投保人为理由拒赔;王先生找来原车主帮忙索赔,没想到还是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专家点评】近年来,成都的二手车交易十分活跃。许多二手车交易时仍在保险期限内,但一些当事人图省事、怕麻烦或疏忽,往往不去保险公司申报改批保单。可这样做的后果是,一旦车辆出险,只能由车主自己买单。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也要办理改批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继续对被保险车辆承担保障责任,而且保险单的生效日期是从开单日期算起。二手车转让后,车辆的产权发生了转移,如果车险没有及时办理更名手续,对于新车主而言,他既不是该车险的投保人,也不是受益人;对于原车主而言,虽然还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但他已经不是被保险车辆产权的所有人,对车辆已经不再享有保险利益。
专家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如果购买二手车,在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千万别忘了也应及时给保单“过户”,在保险公司办理随车保险的改批手续,以免在此期间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
本报记者 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