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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后当期保费能否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5日 11:53  解放日报

  毕安生

  3年前,李先生为母亲王女士购买了一份分红型终身寿险,并且选择了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续期缴费,年缴保费3000多元。每年约定的缴费日期为8月2日。

  2008年8月5日王女士因癌症去世,保险合同也随之终止。李先生去保险公司结算领取保险金时发现,2008年的保费已经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进行了代扣。他认为母亲去世日期只比约定缴费日期超过了3天,却依旧要缴1年的费用,似乎有点“冤”。他希望保险公司是否可以退还部分保费,同时应该将今年的分红提前给他。

  那么,缴费一天就出险需不需要退保费呢?是否可以提前领取分红呢?于是,记者向保险公司理赔部人士进行了咨询。

  某保险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年未到期保费能否退还,关键还是看保险合同的约定。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以月为单位计算未到期保费比例,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如果这种情况,李先生就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回剩余11个月的保险费。也有一些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自身故或全残之翌日起,按日数比例计算退还当期已缴付之未到期保险费予受益人。

  保单红利是随同保险金一起给付的。王女士保险金额为10万元,而受益人李先生从保险公司拿到的保险金总额为10.5万元。其中的5000元就是根据保单约定的红利领取方式,最终计得的保单全部红余额。

  李先生表示,母亲的保险合同中还包括了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两款附加险,这部分多缴的保费又如何处理呢?

  该负责人认为,附加险要根据按照条款规定,看是否退还保费。大多数情况下,附加险都是一年期短期险,因此未到期保费能否退还受益人,关键要看附加险是否发生过理赔。根据王女士保单给付情况,被保险人在患病期间,已经发生约定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履行了赔偿义务,因此,附加险不能退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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