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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权益受损 消保委为车险投保支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1日 10:09  解放日报

  苏微佳

  购买一份合适的车险已成为有车族的大事,根据以往投诉处理的经验,上海市消保委为车险投保支招:

  切勿贪图低价。目前,一些不法车险代理商为赚取更多利润,利用消费者“节省保费”的消费心理,采用误导消费者虚报车龄,或者不足额投保等办法做低保费,低价吸保。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低价车险表面上有利可图,实质上违背了保险业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消费者如果落入低价车险陷阱,在个人信用记录上可能留下诚信污点,如果今后发生事故,也将无法获得足额赔付。

  查验代理人资质。部分无资质的车险代理人混迹于车险市场中,在推销车险时向消费者夸大宣传,做出不实承诺,误导消费者等。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车险时要查看相关代理人是否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必要时向保险公司核实他们的宣传内容和口头承诺。

  看清合同条款。车险合同是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明。由于合同条款繁琐、内容专业等原因,部分消费者购买车险时不愿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车险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内容,特别要看清其有关免赔方面的条款,必要时要求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避免车险“真空”。部分消费者购买二手车后,未及时办理车险过户手续,如果发生事故,将无法获得赔付。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既要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也要及时办好车险过户手续,不要让车产生车险“真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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