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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地震中遇难 获赔金额相差15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 03:00 新闻晨报

  □徐民明

  此次汶川大地震后,平安保险当天即为一名遇难的重庆学生赔付了2万元身故保险金;几天后,同样是平安保险,为地震中不幸遇难的5名建筑工人每人赔付了3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为什么同样是身故保险金,却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这与保户投保的保险产品有关。这名遇难的学生投保的是一款分红型两全保险。该产品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健康存活,可以每三年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可领取等于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同时,该产品还能够享受保险公司的分红。如此多的保障利益,产品费率自然比较高。而投保人如果选择缴费较少,就会造成保障不足的状况。

  而遇难的建筑工人生前由单位为他们投保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该产品只包括身故和高残保险金给付利益。如果被保险的建筑工人们在整个工程期间都没有发生身故和高残意外,则保险公司没有任何支出;而由于是团体投保,发生这类恶性意外事故的概率一般都很低,因此,这样的产品,一旦出险,理赔就会很高。

  在人身保险中,两全保险、意外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等险种都能承保地震风险,但是在保障责任和保障强度上却有较大不同。因为意外险产品价格相对便宜,人们可以确定较高的保险金额,使自己获得充分的保障;而两全保险因有生存保险金给付利益,所以费率相对较高。许多人在投保时考虑到缴费能力,会确定较低的保险金额,这使得身故保障不如意外险充分。因此,人们通常是把分红型产品作为保障型产品的补充,买一份意外险,再加一份两全险,这样,一旦发生意外,就能获得较充分的经济赔偿。

  另外,定期寿险也是既承保地震风险又相对较便宜的险种。但由于绝大多数定期寿险只有身故保障利益,对消费者缺乏吸引力。目前在此次大地震中还没有关于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理赔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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