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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能买保险吗 28周后投保一般不受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10:57 上海金融报
问:今年6月,我即将为人父。但我一直在担心,由于妻子是高龄产妇,因此风险较大,我希望现在就能买一份妻子和肚子里的宝宝都适用的保险产品,可以吗? 上海读者施进答: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现在,平安、金盛、友邦等保险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风险。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 如果并不是为了保障生育期间的风险,那就更不要在怀孕期间急着去买各种普通寿险、养老险或者健康医疗、意外险等,因为孕妇的核保更严格,而且保费要比普通人高一些。 而对于已经怀上宝宝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生育保障保险分为三种:独立销售的短期产品;主险附带生育险保障;附加在女性保险上的附加险。这些产品共同特征就是,对母亲和婴儿(或胎儿)都有保障,但保障主要是针对女性特有的疾病、母亲因为孕期疾病导致的死亡及婴儿的死亡和伤残。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中,近半数都有专门的母婴保险,只是各家公司的条款略有差异。在这里,推荐针对女性妊娠期可能引发的疾病而推出的“附加母婴重大疾病长期健康险”等产品。 生命人寿保险公司 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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