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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型健康险 元旦后仍有销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 04:10 都市快报
记 者 李霄峰 本报讯 昨日,从杭州多家保险公司获悉,曾经被保监会勒令2007年元旦停售的返还型健康险“改头换面”后,仍然在杭州市场上销售。 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返还型健康险当时在审批过程中,部分险种以寿险的名字报批,所以此次停售不受影响。中国人寿元旦后依然销售的险种有康宁定期、康宁终身等几个险种。” 以康宁定期健康险为例,每年缴付290元的保费,缴费10年,如发生重大疾病,最高赔付一万元,如果在70岁之前没有重大疾病,则全额无息返还10年2900元的保费。 据悉,保监会对中国人寿《关于落实〈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紧急报告》的批复中,对返还型健康险做出了更为细致的区分。保监会强调,对已经承保的、附加在长期保险上的短期附加健康险产品,续保业务不视为新的销售行为,可以继续使用原条款续保。另一例外是,保险责任仅包含意外事故造成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产品,包括定额给付型产品,暂不适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而适用意外险相关规定。 打政策擦边球的寿险公司也有不少。已有保险公司推出了“变脸”后的具有返还功能的健康险,即以“套餐”形式销售的健康险产品,以寿险、养老险等作为主险,消费型健康险作为附加险的形式打包销售,主险仍具有返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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