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健康险明年再买 价格到时会下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12:33 新闻晚报
□文图易无花

  主持人:近几周来,不少市民反映自己的电子邮箱中收到“健康险抢购通知”的邮件,煽动大家在年底前抓紧购买带返还的健康保险。经过对业内人士的采访,记者证实这些邮件只是招揽客户的手段,而且根据2007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显然市民在明年买健康险更合适。今天,我们就邀请了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培训部专家蒋士华为大家解读《办法》所传递的主要精神。

  [专业解读]

  《办法》保障更多保险利益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即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不符合该办法的产品都将面临停售的境遇。就像以往一样,每逢保险产品新政实施,都会带动某个险种的销售热潮,然而与以往不同,这次的产品调整是否像当前一些代理人和代理公司所“鼓吹”的那样,还需要更理性的思考。本次《办法》的出台对消费者来说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也就是很多代理人正在炒作的生存返还型重疾产品的停售。事实上返还型重疾产品虽然具备一定的储蓄功能,但其保费太高也是不争的事实,无法以较低的代价获得高额保障。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主任张洪涛认为,投保人没有必要去抢购返还型的健康险。因为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新出来的健康险会是比较纯粹的保健康的险种,价格上一定会有所降低。

  二是“不得在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或者违背一般医学标准的要求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专家认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最容易陷入的误区之一就是———抓小放大———总喜欢在一些回报率的高低等细节上较真,而忽略了保障的本质。在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是否返还”这一点上时,其实,更为重要的因素却被忽略了:重疾险病种的重新定义。

  [保险聚焦]

  明年再买健康险的理由

  理由一:价格下降了

  “生存给付责任”,通俗地说就是“有病赔钱,无病还本”。包含了生存给付责任的返还型健康险,既保健康又兼具理财功能,迎合了一般市民的消费心理———想得到保险的保障又不愿交的钱一去不返,这便让健康险带有了投资色彩。

  此次《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由于去除了生存给付责任,新版健康险产品将回归健康保障功能,价格也可能相应下调。据悉,消费者对健康保障兼投资的需求,今后可通过组合购买附加险的形式来实现。

  特别对于预算有限的人群而言,他们在健康保险方面真正的需求是纯保障类的功能,可考虑选择非返还型,以较低的保费先换取高额保障;如希望在获得保障的同时保单价值也有进一步的增长,可以选择纯粹的理财型产品附加重疾提前给付这样的组合形式,一样也可以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

  理由二:理赔度放宽了

  对于投保人来说,保险公司定义“重大疾病”的条款是否会有所放宽,才是最有意义的内容。以往保险公司“业内通行疾病定义”和被保人“临床医学定义”的不同引发的矛盾,例如曾有客户发生了重疾,CT影像考虑肺癌,进行伽马刀治疗,未进行常规手术切除,却由于临床表现与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不同遭到拒赔。

  这样的情况明年起有了唯一的评判标准:临床医学,而且,还考虑到了医疗技术条件的发展等关键因素———对于投保人来说,可谓是最好的消息。

  同时,明年起重疾的重新定义,理赔标准的临床医学参照为主,在很大程度上将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便利,使消费者在遇到理赔问题的时候避免更多的麻烦,真正起到买保险得保障的效果。

  理由三:选择更多了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返还型健康险退市后,为了迎合客户需求,明年可能会有更多和更灵活的产品组合出炉。

  消费者在明年将会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原来的返还型健康险属于捆绑销售的产品,在保障健康的同时增加了储蓄理财的功能。消费者对于捆绑式销售的健康险只有“买”和“不买”的自由,没有“怎么买”的自由,但明年起消费者将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需求灵活地购买适合自己的产品。

  [保险讲坛]

  健康险与万能险的关系

  老百姓买保险,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应该首选健康险。因为健康险几乎对于每个家庭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而万能险等带有理财性质的保险则可以在经济有余力的时候购买。

  建议本来就有万能险需求的客户,不妨通过附加险的方式来购买健康险。但如果自己本来只想购买健康险的,千万不要糊里糊涂又加买万能险。

  对于健康险和万能险的关系,平安人寿培训部专家蒋士华打了个比方,前者如饼,后者如锅。买锅的时候或许还可以附买一个饼。但如果你只想吃饼,就千万不要连同锅一起买回来了。

  [客户维权]

  明年可要求单独买健康险

  王太太年初在媒体上看到某知名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风波”,年尾又收到“抢购重疾险”的邮件通知。面对现在的产品炒作热潮,王太太却觉得越来越困惑,重疾产品究竟会作怎样的变化,是否真的像很多代理人所说,停售的产品不买就吃亏了?

  我国的许多健康险产品实行的是捆绑式销售,就是将健康险和寿险产品或者是与寿险产品的某些功能捆绑在一起,打包卖给消费者。目前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所谓返还型健康险。捆绑式销售导致的后果是保险产品的价格比较高。而单纯的保障型健康险功能单一,保费也相对较低。

  不过,不少保险公司正以“计划”、“套餐”等形式,将被叫停的返还式重疾险进行分割,化整为零,然后打包上市。例如,一个打包产品,可以由一个两全主险和一个附加重疾险组合构成,同时两个产品实行一套费率。而主险包括了满期金额给付的责任,因此客户依然可以“有病理赔,无病返本”。

  不过在后健康险时代,仅依靠“换包装”的新品模式,势必带来保险产品的僵化和开发的停滞不前,现有产品再多也终有排列组合完的时候。而有的公司至今仍主推返还型产品,既说明其在产品开发上的不自信,又表明健康险在新旧产品的过渡期表现的不够成熟。

  建议消费者千万不要为了迎合“返还”这一点去购买“套餐”,健康险的保障功能才是最为重要的。消费者根本无需搭车购买分红型、或返还型健康保险产品。原因很简单,保险产品的价格与其功能和保障范围密切相关。一个产品既有理财功能,又有寿险的返还功能,同时还有健康险的有病保医疗救治功能,势必价格要高。单纯有病保病产品的价格肯定会降下来。

  买保证续保产品更有保障

  陆太太在投保前特意选择了连续投保三年后,可“保证续保”的产品。去年她因肠胃炎住院医疗了十几天,获得理赔后收到保险公司的函件,要求其在核保原因和特别约定一栏签字,对其肠胃炎疾病作为除外责任,将来如果陆太太再发生肠胃疾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理赔责任。

  上个月,三年的连续投保期限将到,陆太太又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挂号信,有一份《保证续保通知》以及《保证续保健康告知问卷》,内容有:“过去三年,你是否有去医院进行门诊?”陆太太看了直摇头,因为五十好几的人,根本不可能在三年里没有小毛小病,保险公司要求重新核保的决定让人有上当的感觉。

  陆太太所买的保险,其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投保三年期满前,保险公司是否可以重新核保。但显然,该公司是“钻空子”了,但从明年开始,类似上述保险公司在条款上打“擦边球”的行为将受到严格控制。只要购买了保证续保产品,保险公司在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核保。

  另外在重疾险方面,现有的一些保险产品中存在身故额度过高,重疾额度过低的问题,也将在明年予以矫正。《办法》明确规定,死亡赔付额度应低于健康保障额度。这就有效防止了保险公司暗自将重疾责任转换为死亡责任,保护了保险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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